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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技站 发布时间:2020-04-27
关于切实做好吴集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和部署,以"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质增效"为基本,全力推进我镇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确保2020年全镇粮食产量比2019年稳中有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面积
(一)明确粮食生产任务。党委、政府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全年重要工作来抓,2020年全镇粮食总面积要达到11.6万亩以上,总产5万吨以上,其中早稻面积3.6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1.68万亩,种粮大户双季稻种植必须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坚决制止乱建滥挖耕地行为,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保障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
(三)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实行耕地抛荒零容忍,建立耕地抛荒约束机制。对抛荒工作进行考核和督查,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的动员作用,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种。根据中央"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精神,按政策规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是对抛荒的耕地,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要精准发放双季稻补贴,真正实行"多种多得"。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建设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再发放补贴。下大力气整治耕地抛荒,对常年抛荒稻田实现复垦复种的按200元/亩进行奖励。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照已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实行他人流转耕种。
(四)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推广行动。一是要大力发展早稻集中育秧,镇农技站负责全镇早稻集中育秧工作统一调度和技术指导,各村要积极配合,强力推进。二是鼓励发展机械化育插(抛)秧,控制直播。同时推广合理密植、安全齐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稻油轮作"三化"和机收再生稻"四防一增"等重大技术和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实现主推技术规范化。
(五)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态环境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小康社会的实现,通过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增施有机肥,提高吸收率,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减少土壤污染。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积极稳妥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选用高效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实现农药零增长,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多措并举稳定粮食总产
(一)强力推广优质稻。在全镇力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水稻示范面积4万亩以上,新增高档优质稻面积 1.68万亩以上,实现亩均增加纯收入 200 元以上。
(二)提高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水平。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更新农业机械设备,有计划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补齐水稻育秧、栽播等环节机械化生产短板,大幅提高机插比例,严格控制水稻直播。重点推进机插秧、机抛秧、统防统治、稻谷烘干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三)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早做好防灾技术和物资准备,重点做好灾情风险事前早防控、事后早管控等系列措施。严防严控水稻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化解农业风险作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
(四)加强政策扶持,实行奖励激励机制。镇政府将积极向上面争取政策和资金,大力扶持和奖励部分粮食生产完成较好的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种粮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同时,充分发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的激励和引领作用,对面积在50亩以上申报2020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除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外双季稻面积达85%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0元的奖励(对冬种油菜田在5月10日前插完秧苗的可以计入早稻面积),对既没有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又没有达到85%双季稻面积的不能申报2020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
三、强化责任稳定粮食政策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村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春耕生产、稳定粮食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粮食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大事要事来抓,要进组入户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微信、网络、抖音、村村响等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形成浓厚氛围,各村至少保证每个组张贴一张标语和严禁耕地抛荒通告。
(二)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镇四个头和分管粮食生产副职对5条主干线进行督导,其中党委书记负责吴南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镇长负责衡炎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人大主席负责栗霞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政协联络工委主任负责双园、杨梓坪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分管副职负责S315线粮食生产工作督导。实行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原则,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对本村粮食生产负主要责任,要做到亲自抓、亲自管,驻点干部要带领村支两委干部进组入户了解情况、宣传发动、化解矛盾,确保粮食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三)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绩效考核,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权重,对工作不力、考核排名后的村进行通报约谈,建立奖惩制度,杜绝一切非农化破坏耕地的现象。(1)辖区内出现集中连片抛荒1亩以上(含1亩)3亩以下的,对驻点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分片副职、分管副职进行约谈,扣除驻点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分片副职、分管副职1个月的绩效工资;辖区内出现集中连片抛荒3亩以上(含3亩)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扣除驻点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分片副职、分管副职2个月的绩效工资。(2)对粮食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驻点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给予优先提拔重用和评先评优。对未完成任务的驻点干部扣除2个月绩效工资。(3)根据任务数完成比率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驻点干部分别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完成比率后三名的村分别罚款3000元、2000元、1000元。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