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集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21

吴发[2015]12  

 

吴集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作风建设,根据《衡东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东发[2015)10)文件,镇党委决定,从今年5月至12月在全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当前我镇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以整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等问题为重点,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规范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镇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我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正能量。  

    二、整治范围  

   全镇副股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窗口单位服务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1.政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2.缺乏担当、工作敷衍塞责的问题;  

3.慵懒无为、群众观念淡漠的问题;  

4.纪律松弛、工作作风松散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5月底前)

1.及时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下发《衡东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衡东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我镇将在5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让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去。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活动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整治过程中要点名道姓及时曝光一批“为官不为”的人和事。  

完成时限:贯穿活动全过程  

()自查整改阶段(6月初至7月底)

1.查摆问题。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乡镇、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填报《“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问题查摆过程中,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问题的查摆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整改承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7月初至7月底前  

3.受理投诉。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投诉电话:5230801,投诉信箱( henzdonSyh9163com)  

完成时限:贯穿活动全过程  

()监督检查阶段(7月初至12月底)

 1.全面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将对我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我镇也要对所辖单位、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明查暗访。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督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衡东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通报典型。在集中查处一批损害企业、个人利益典型案件的基础上,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对典型案件在全镇进行通报。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

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尤其是要结合基层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人员聘任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前,县专项整治办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的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谢正辉任组长,镇长彭宏平、人大主席颜美东、政协工委主任谭海波任副组长,范玉林、黄忠、彭会村、谷阳雄、朱学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向明珍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转入长效管理状态。  

()强化监督。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衡东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精心组织。建立“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重大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具体工作、具体事项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的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沟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守纪律。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较轻微的问题,可作为整改的事项免于处理;一般性问题,可依法依纪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阶段过后发现的问题,或者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吴集镇委员会  

2015 626

 

 

 

 


 

附件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自查问题内容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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