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集镇驻村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13

吴政发【201612

 

吴集镇驻村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请予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方案考核对象为全镇驻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传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宣教培训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考核细则表)。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评分制,采取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列入镇政府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并依此为依据进行奖罚。

(四)被考核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先评优。

1、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 驻点村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级别或者全年累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 对县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到位的;

()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被考核人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附件:《吴集镇2016年驻村干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吴集镇2016年驻村干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目标任务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传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向驻点村(居)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配合安监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

 

 

日常安全 生产工作

督促驻点村(居)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健全台

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

5

 

 

党政副职每月带队对分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缺一次扣2分。

片长和副片长每月带队对本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缺一次扣2分。

10

 

 

督促驻点村(居)每月25—30日及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报表、信息资料。坚持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每缺交一次报表或资料的扣3分;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扣10分。

45

 

 

每个月对辖区内村(居)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检查必须有记录,整改必须有结果,有后续跟踪复查记录,并将检查、整改、复查记录报给镇安监站。

未按时检查或未上报检查及复查结果的,每次扣5分;

不配合县、镇安监部门检查的每次扣3分;

未督促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

对不配合处理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次性扣除10分。

20

 

 

防汛期间对本驻点村的地质灾害点、塘库水坝、码头等时行全天候值守。

每缺一次扣5分。

10

 

 

宣传、教育、培训

配合镇安监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镇安委会组织的有关安全活动(含会议、培训),每年对坐落本驻点村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两次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每缺一次扣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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