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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2
吴政发[2015]15号
吴集镇迎接省“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04]147号)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湘政教督[2013]4号)精神,根据《湖南省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规划》,2016年4、5月份我县将接受省“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2015年11月初将接受市人民政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为做好省、市评估考核迎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顾 问:谢正辉 镇党委书记
组 长:彭宏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谷阳雄 吴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彭会村 吴集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王孟戈 吴集镇副镇长
单立伟 吴集镇党政办主任
廖仁可 吴集派出所所长
彭岳建 吴集中心学校主任
成 员:赵 欣 吴集镇安监站站长、船管员
谭 敏 吴集镇安监站成员
陈 凤 吴集镇妇联主席、纪委委员
向 颂 吴集镇团委书记
毛传政 吴集镇司法所所长
胡冰松 吴集镇司法所副所长
张意平 吴集镇文化站站长
聂 隽 吴集镇国土所所长
赵岳东 吴集镇城建办主任
向明珍 吴集镇财政所副所长、纪委副书记
赵福运 吴集镇消防办主任
胡宏泽 吴集中心学校副主任
文亚平 吴集中心学校副主任
朱仔丰 吴集镇食安会主任、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吴集中心校,胡宏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检日常工作。迎检工作具体分为四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l)综合督查组
组 长:单立伟
副组长:胡宏泽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工作等。
(2)业务指导组
组 长:彭岳建
副组长:文亚平
工作职责: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完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所需的档案和表册资料,确保各项数据详实可靠,为全镇教育工作的自查自评和省、地、市的评估提供完备的材料支撑;二是对各职能部门、各村、各学校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具体负责业务操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各部门教育督导评估业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专项指导;四是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表彰和奖励教师;五是写好本部门的汇报材料。
(3)教育发展环境治理组
组 长:谷阳雄
副组长:胡宏泽
工作职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做好辖区内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写好本部门的汇报材料。
(4)教育发展水平组
组 长:王孟戈
副组长:文亚平
向明珍
工作职责: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进行摸底和督促;保障适龄儿童入园、入学,做好劝学工作;写好本部门的汇报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上旬)。
1.成立镇政府迎检工作组织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2.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3.各村、镇直各单位、各学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并召开工作安排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8月中旬、下旬)
1.中心校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校和幼儿园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2.优化全镇教育发展环境,重点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控流保学”、表彰奖励教师情况的督促检查。
3、各部门、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指标体系组织自查,写出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
4、各部门、各学校对照《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和资料室,上报工作总结、整改方案等有关资料。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5年9月、10月)
1.召开接受督查后的整改动员会,全方位开展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
2.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采取措施加强“控流保学”,表彰奖励教师,开展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的宣传。
3.对所有指标进行清理复查,做到准确、规范、完整、统一。
4.整理完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各项档案资料、表册、汇报材料。
(四)接受市级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11月)
进一步完善各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资料,做到齐全、真实、可信,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3月)
根据市检查评估反馈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查缺补漏,加强薄弱环节整改。
(六)接受省级评估阶段(2016年4月—5月)
1.所有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2,整理完善各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档案资料。
3.制定接待方案充分作好迎评估工作。
三、工作要求
切实强化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迎检工作措施,认真自查,强力整改,落实责任,工作到位。
1、各部门、单位要把这次迎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出专人负责迎检工作,拟订迎检工作方案。
2、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指标体系组织自查,写出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
3、各部门、单位根据自查的情况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到位。
4、迎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是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凡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影响评估工作效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镇直各部门、各学校必须按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到吴集镇中心校。联系人:胡宏泽(13873407877)。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