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发【2016】1号吴集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15

各村临时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积极作为,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吴集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是: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1998年以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着力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不明、承包关系不稳、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总体上要确权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具体任务是:  

一是摸清承包现状。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包括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和承包地块、地类、地上附着物工程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组卷,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并创造条件,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规范,对影响登记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制订处理预案。

二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线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更正的,在群众认可的前提下,给予校准。

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和颁证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由农户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由乡镇农村经营服务站统一收回销毁,对滞留在承包户手中的老证所记载的权益在2016年     12月     31止自然丧失。

五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乡、村、组综合类档案,由乡镇经管站负责收集,分类整理、装订和保管;农户的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技术公司按“一户一卷”的要求,分类整理,汇总装订,以乡镇为单位,由技术公司按期移交。

六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建立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相互兼容,信息共享。

3、工作时间是:

2016229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并填写好摸底表; 2016331日前各村要完成外业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指界、结果公示、查漏补缺、农户确认;2016年     9月     30前要完成内业工作,包括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资料扫描、数据处理、数据预检。20161231号前完成所有工作,包括资料归档、数据入库和平台连接、迎接并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确权调查,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①确权范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即第二轮承包耕地,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机动地(耕地)、园地、农林牧渔场、“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登记,不进行确权颁证。山塘、河坝、灌排机埠、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属集体公共设施,所占集体土地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国营农场等类似性质的地方,暂不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对辖区内涉及军事机密等国家重点管控区域周边的农村土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采取实地测量等措施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②确权调查。认真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全面清理土地承包台账、合同、登记簿等档案资料,结合国土二调成果,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通过群众认可、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③确权要求。在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打乱重分,更不能推倒重来:本次地理信息技术测绘面积大于二轮承包登记面积的,只要四至边界清晰,承包权属没有争议,换证登记面积以本次测绘面积为准,承包关系不变;涉农惠农补贴暂不与本次确权登记面积挂钩,维持现状不变;对承包面积争议较大,多数群众要求实测的,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矛盾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林权证与本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存在交叉登记、重复登记的,应以《退耕还林条例》有关条款、土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或(山林)纠纷最终处理文书为依  据,尊重农民意愿,依法进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向承包方颁发。

2、登记颁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  

   ①建立登记簿。根据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同时根据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由承包农户自愿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②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也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土地股权证。

③建立数据库和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中央和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源实行有关部门共享。

3、完善档案,规范土地确权登记资料归档。  

对农村土地承包清册、工作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调查表、公示表、工作底图、鱼鳞图及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信息,要全部归档整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和资料信息完整、齐全、准确。

 

4、把握政策,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确权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现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处理。(1)发包方的确定。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所有权人为发包单位。家庭承包方式的发包方原则上是村民小组。(2)承包面积的确定。采用地理信息技术来测绘,由群众认可即可登记,一般不实测。这次地理信息测绘面积大于二轮承包登记面积的,只要四至清晰、承包权属没有争议,换证登记面积以这次测绘面积为准,承包关系不变。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3)承包期限的确定。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二轮土地承包时起止年限一致,全县二轮延包期限为1999年     1月     12028年     12月     31止。(4)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家庭现有人口,由承包方书面申请,发包方审核确认。(5)互换、转让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书面手续齐全后,按承包地经营现状确权登记。(6)机动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原则上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如台账记载的机动田实际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到户,在组内农户认可的前提下,按承包地确权登记。(7)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处  理。已享受退耕还林且已进行林权登记的耕地不纳入承包地登记。(8)土地整改后承包地四至边界打乱的处理。整理后的面积按农户原承包地所占份额确权,所涉及四至边界按整理后地块农户确认的边界填写。(9)已纳入城镇规划的承包地的处理。已纳入城镇规划的承包地未依法办理占用手续的,应按原承包关系确权登记。(10)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处理。相关部门要充分协调,在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经核实确认再确权登记颁证,一时难以界定确权的,待矛盾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11)证、帐、地不相符问题的处理。要在坚持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边界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与地类确认,农户承包地确认有误差的,重新核查确认。(12)二轮土地延包遗留问题的处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没有明确到户的,要明确到户;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合同丢失、残破的,要补充完善;四至边界未明确的,要予以明确。(13)自留地和自行开垦土地问题的处理。已纳入承包地并没有争议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登记,未纳入且有争议的不予确权登记,但要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14)其他在承包期内,村、组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等占用的承包地的处理。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同的方式予以确权登记;对纳入农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承包地的处置问题,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确认登记。

  

 四、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准备阶段(20158月一20161)

    1、组建机构。吴集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谢正辉任指导员,镇长文小辉任组长,刘国庆、朱学军、马玉芬、郭志平任副组长,经营管理站、农技站、国土所、司法所为成员单位。

2、做好宣传动员,开好各级动员会。各村要在春节期间将确权工作宣传资料发放到组、到户、到人,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并至少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在129日前开好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统一思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到位;二是在131日前开好各村党员组长及群众代表会议;三是在25日前分组开好户主会议,争得群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实施阶段(20161月一20169)

    1.确权登记。充分利用国土部门最新工作底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确权成果等土地调查资料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以农村土地一、二轮承包为基础,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方案》等标准实施。主要采取“三步工作法”:第一步,摸底制图。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即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形成摸底调查基本信息表;以农户目前实际承包耕作的丘块和土地二轮延包的原始登记承包数据为依据;在国土部门12000影像图的基础上,形成确权登记工作底图。第二步,调查指界。根据工作底图和摸底调查基本信息表,开展权属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利用地理测绘信息技术,查清承包地块现状及空间位置等信息,在工作底图上加工制作调查草图,结合现场指界确认,通过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承包地块面积,将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及空间位置等信息矢量化。第三步,公示确认。公示、勘误修正,再次公示,无误后,由农户签章确认,制作地块分布图,形成规范的确权登记数据,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开展资料整理归档。

    2.颁发证书。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后,根据农户申请,由县人民政府适时颁发证书。原已发放的土地经营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3.资料归档。对承包土地清查、核实原始资料、土地承包方案及会议记录、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组内承包清册以及土地承包管理文件、制度,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清册等相关资料,以组为单位装订成册,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对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生成的登记簿一式三份,其中登记簿组内一份,乡镇农经站一份、交县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农户一份,交乡镇农经站一份,交县一份。交县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核实的原始资料、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以乡镇为单位移交县档案局;其余资料存乡镇农经站,二轮土地承包等原有合同,作为原始资料保留乡镇农经站。技术公司形成的电子档案以乡镇为单位,乡镇农经站拷贝,移交给县的电子档案,由县农经中心保存并作好备份。

    4.信息管理。确权登记颁证的数据和资料,由县农经中心建立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土地经营果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总结验收阶段(201610月一2016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确权登记工作逐村进行验收,合格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明确责任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组织动员各方面技术力量,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1、乡镇级  

    ①负责组织乡()、村、组干部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抓好村组业务骨干的培训;负责辖区内农户之间、

农户与集体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②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

界、确认。

    ③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

    2、村级

    ①负责组织村民小组干部参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组织农户参与摸底调查、确认指界;

    ②负责协助做好本村内各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③负责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

    3、组级

    ①负责参与本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提供相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

    ②负责协助做好本村小组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③负责收集本小组各农户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④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

     4、技术公司

    (一)是咨询与培训。负责提供整个业务流程、工作方法的培训以及现场的技术指导、专业技术培训等业务。

    (二)是资料收集与整理。①以村、组为单位“收集、调查、整理”历史资料,包括户籍资料、农户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基础地理资料、权属资料、地类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资料等;②以村、组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清理,包括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承包土地信息(四至界限、面积等)、承包户成员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村土地承包摸底调查表;③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农业部标准进行相关数据的电子化录入、整理,并根据农业部的标准进行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处理。④到国土部门收集基础测绘资料(包括行政边界、控制资料、地形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基本农田等资料)

    (三)是工作底图制作。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调查底图电子分幅图制作、纸质工作底图输出等。

    (四)是地块调查与整理。负责对乡镇、村干部与村民代表进行承包资料核查方法、标准与图上地块调绘、实地地块调查以及指导在调查图上进行草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过程中负责技术问题指导、处理与质量把关;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承包资料初步核查与图上指界、实地指界、地块草绘,形成初步承包资料调查成果与调绘草图;对于图上不能准确调绘的地块进行实地调查。

    (五)是地块测量与处理。负责根据村里经过初步核查的承包基础资料、调绘草图等成果,进行图上测量形成确权要求的地块、界址点、界址线、特征地物等基础资料;技术公司对初始测绘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符合标准的空间数据成果,对出现明显错误的调绘成果、测量成果协调农经服务中心进行补充实地勘测;对于前期调查有错误或者需要实地勘测的,组织村民进行实地指界、核实。

    (六)是质检与建库。负责对调查和测量的成果进行标准化处理、数据完整性检查、逻辑一致性检查、准确性检查、空间拓扑关系检查,对不符合的承包相关资料数据提交给农经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调查与修改,对错误的测绘成果进行重新测量与核实;技术公司根据农业部要求的数据库标准建库,进行数据建库、入库、编码等处理,形成统一的数据库。

    (七)是确认与公示。将经过地块调查、测量、建库的初步成果形成电子的调查归户表、公示资料,交给县农经服务中心;负责对农经服务中心提出的错误测绘成果进行补充测绘与修改,对农经服务中心修改后的承包资料进行重新建库处理;负责对经过公示和确认的成果,提交给农经服务中心。

    六、加强督查考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纳入全县深化改革、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镇也要对村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两挂钩”,即工作进度及成效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与转移支付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度严重滞后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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