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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1
吴政发【2015】14号
吴集镇2015年度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2015年度衡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衡东县委2015年度现场调度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吴集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现场调度会议精神为指针,继续坚持“城乡一体,镇村共建”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不动摇,以农村卫生状况改善,人居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交通秩序井然,群众环保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要内容。按照“辖地管理、条条考核、乡镇管村、稳定队伍”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二、保洁队伍建立与职责
1、各村要严格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吴集镇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要求配齐、配优村级保洁人员,按照大村配3人,中村配2人;1小村配1人,村级保洁人员从现有低保户人员中产生。时间在7月10号前要把具体名单报办公室。
2、吴集镇内城镇范围内卫生保洁,按原方案原协议执行;同时,增加五里坪红绿灯至高速公路入口新增两名长期保洁人员,由政府统一安排管理,所在村协助。
3、所有保洁人员要对所管辖的卫生区域每月不低于15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打扫,不定时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做到村内无散落的白色纸屑和塑料漂浮物;村内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要100%按无害化处理标准实现清洁生产,畜禽粪便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全村所有骨干塘以上水域禁止化肥养殖、无漂浮物、水体无垃圾、无污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要消化在本村范围内。
三、经费确保
农村环境卫生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牵涉到每个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出一个地方的精神面貌。在定好保洁人员的同时,必须统筹保障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各村每年在村级转移支付中要安排按3000元/人确保保洁人员工资;同时县民政局会对村级保洁工作的低保人员,给予300元/月的补助。各村在遵循减负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规民约》,形成决议,按人口筹资卫生公益金,具体数额各村以实际情况而定;还要发动村内知名人士募集善款。所筹经费一律以村为单位核算,在保证保洁人员劳动报酬工资情况下,切实做到专款专账专用,公开透明。
四、工作措施
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领导的讲话精神,抓环境卫生整治就是抓党建工作,就是抓乡风文明,就是抓民生实事,就是抓经济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1、镇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和整治办。
2、各村要向镇环境卫生领导小组递交年度村级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迅速召开好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要分片召开到组的户主会形成决议,利用会议形式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群众对环境卫生保洁的重要性和认识度达到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落实垃圾户分类的工作。有条件的村要组织大家参观先进典型村。以点带面达到大家思想认识提高,卫生意识提高。
4、各村按村内实际情况,确定好垃圾池或分类垃圾桶的摆放,要便于群众垃圾处倒放,坚决不留死角。
5、各村要成立卫生监督员队伍,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所有农户评选 “最清洁”、“清洁”、“不清洁户”,对最清洁户给予适当的日常用品奖励。对一些不积极参与配合的落后群众,要采取耐心帮教,公示唤醒的方式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和主动参与,实现“人人爱清洁,个个搞卫生”的局面。
6、完善奖惩机制。镇里按照“月小评、季大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对村考核。其中一类重点线路村17个:水湖、杨梓坪、青草湖、坪桥、龙江、吴集、杨峰居委会、新坪、高坪、山竹、龙塘、厚田冲、红坪、毛坪、五里坪、龙堰、锁狮;二类非重点路段村19个:红茶亭、伴岭、凤凰、大势塘、铜铃坪、双园、坪石、白洲、龙门前、文昭、淡家、鸡公岩、桥铺、桃岭、新跃、金盆、蔡家、朱家桥、阳家坡。季度评比对一、二类村排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季度考核评比一次不合格的村,对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实行约谈,连续两次出现类似问题的村,年底在村级转移支付中罚款1000元;是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原因造成影响的取消该村班子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