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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3
吴政发[2017]1号
关于印发《吴集镇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支两委、驻镇各单位:
《吴集镇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吴集镇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证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统一协调、责任明确、各方联动”的工作方针,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节前、会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人民权重饮食安全,努力营造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指导员:谢正辉
组 长:文小辉
副组长:宋佳华
成 员:赵欣、谭敏以及各村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梳理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以节假日期间消费量打的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蔬菜、糕点、饮料、糖果、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品等节日消费食品。重点区域包括农村集体聚餐、各类集贸市场、饮食摊点、超市(商店)、商场、集体食堂、餐饮饭店(馆)、“小餐桌”、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定点屠宰厂、蔬菜种植基地、镇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环节
农产品养殖环节。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禁用高毒农药及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加强对粮食出库质量监管,严防霉变粮、劣质和陈化粮流入市场;加大对蔬菜、水产品、水果、奶源等产品的监测力度。
畜禽屠宰环节。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害(死)畜禽肉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生猪宰前查验、检查、宰后检疫、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落实到位;加大对“瘦肉精”的监测力度。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粮油、熟肉制品、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调味品、糕点、食品添加剂和酒类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和产品监测频次;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
食品流通环节。加大对年货市场、各类集贸市场、饮食摊点、食品超市(商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
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环节。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重要活动场所、婚丧嫁娶家宴等集体用餐场所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大对餐具消毒效果和保健食品的抽样监测频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有效打击使用“地沟油”、非食品原料、不合格调味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火锅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加强婚宴、年夜饭承办单位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9日——1月15日)。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16日—2月20日)。
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镇食安办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2月21日——3月15日)。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强化市场监管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周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部门领导负责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节日食品供应丰富、渠道多元、流通面广、易发制假售假行为等特点,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追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镇政府进行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
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农村及监管服务对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
(五)加强应急处置,做好上报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物质准备,建立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做到举报电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