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8-01-25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单位:

为切实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抓好我镇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进入春节元宵期间,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件,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二、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5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杨勇处。林业工作站、护林防火队、镇半专业扑火队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201815日起--34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3-5条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脱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2018年度吴集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源。

五、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林业站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林权管护和坟山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度。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和法律责任。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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