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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9-04-12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政负责人巡查与安全生产岗位津贴挂钩。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职责:
1.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进行“四不两直”巡查,并填写好“四不两直”登记表和巡查记录;
2.督促分管站所在监管行业(领域)和负责区域范围内每月至少2次巡查;
3.将镇安委会交办的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一单四制”制度要求按时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交表时间:即每月25日上交本人“四不两直”登记表、并督促分管站所、联系单位上交安全隐患表,最迟不得超过每月30日;一单四制必须按照限定时间落实(有特殊情况申请延期报安委会主任批准)。
2.资料必须全面真实。
3.按月发放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如上述要求没有全部落实,则当月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不予发放。如驻镇单位经分管负责人多次督促不能如期落实的,上报镇安委会主任据实处理。
中共吴集镇委员会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