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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办 发布时间:2019-05-31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向前、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好人”、“最美家庭”、“最美扶贫人”、“最美爱心人”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吴集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吴集镇委员会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吴集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最美”系列 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向前、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好人”、“最美家庭”、“最美扶贫人”、“最美爱心人”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衡阳群众”的内涵是“衡阳主人翁、文明志愿者、平安守护人”。以“衡阳群众”品牌创建活动精神为指引,通过开展“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发掘、宣传感人事迹、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人、影响人、感化人,引导全社会崇德尚善、弘扬正气,调动“吴集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推动文明创建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群众行动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努力使“最美精神”成为全镇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提升我镇文明创建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吴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1、“最美好人”的评选范围为:吴集籍或在镇辖区内有正式工作的所有人员。
2、“最美家庭”的评选范围为:全镇所有城乡家庭。
3、“最美扶贫人”的评选范围为:全镇的镇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以及为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4、“最美爱心人”的评选范围为:吴集籍或在吴集辖区内有规模企业的各界爱心人士。
评选表彰“最美好人”、“最美家庭”、“最美扶贫人”、“最美爱心人”各10名。
三、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4月30日-5月10日)。下发评选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具体部署活动安排。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宣传评选活动。
2、推荐申报(5月10日-5月30日)。各村(社区)要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积极参与,采取自下而上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申报。自荐人员可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每个村(社区)每类最多推荐1人,并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镇党建办304。
推荐材料包括:①《吴集镇“最美××”申报表》(见附件2,包括“最美好人”、“最美家庭”、“最美扶贫人”、“最美爱心人”四类申报表,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一式三份; ② 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标题格式为“××先进事迹”或“××家庭事迹”,内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突出事迹的先进性和感染力);③3张个人(或家庭)生活照。
以上推荐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联系人:钟敏洲,电话:15096016895,邮箱:2412152262 @qq.com。
3、审核评选(5月30日-6月20日)。镇纪委、政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个人或家庭进行联合审查,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吴集镇“最美”系列提名人选各12名,报镇主要领导审定并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吴集风”微信公众号上接受投票,投票期间存在刷票等违规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综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占80%)和微信投票结果(占20%),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入选名单各10名,并在“吴集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4、表彰颁奖(6月底)。举办颁奖晚会对在本次活动中获得荣誉的个人和家庭进行表彰,给予精神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吴集风”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推介。
五、组织保障
成立吴集镇“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指导员:文小辉
组 长:聂小华
副组长:宋佳华、范玉林、李婷丽
成 员:谷阳雄、祝建辉、李勇、张斌、郭春辉、胡春云、马玉芬、陈运平、尹太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婷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是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吴集形象,推动“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吴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
2、广泛宣传,形成氛围。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最美”系列评选的典型人物和家庭,形成树典型、学典型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要大力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评选标准,不断扩大“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村(社区)一定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群众身边那些看得见、学得到,实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个人或家庭评选出来,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吴集镇“最美好人”评选标准;
吴集镇“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吴集镇“最美扶贫人”评选标准;
吴集镇“最美爱心人”评选标准。
2、吴集镇“最美好人”申报表;
吴集镇“最美家庭”申报表;
吴集镇“最美扶贫人”申报表;
吴集镇“最美爱心人”申报表。
中共吴集镇委员会
吴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吴集镇“最美好人”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道德实践中,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三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人: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对困难群众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勇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好人”: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吴集镇“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家风正。家庭成员爱国守法,友爱互助。夫妻忠诚恩爱,相互尊重。家风淳朴,家庭和睦,孝老爱亲,温馨和谐。尊师重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2、品德好。家庭成员重信用、守承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高。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崇德尚礼,关心他人。
3、书香浓。重视教育,注重培养子女,学习氛围浓厚。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4、环境美。庭院居室内外干净整洁优美。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
5、邻里和。和睦邻里,互谅互让,守望互助,和谐共处。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大爱无私,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家庭”:
1、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吴集镇“最美扶贫人”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
2、扶贫成效显著。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脱贫攻坚政策到位,创新扶贫思路,拓展扶贫路径,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3、工作作风优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求真务实,深入群众。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扶贫人”: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吴集镇“最美爱心人”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还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支持公益事业。长期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爱心公益活动,在扶贫、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等慈善公益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协助我镇招商引资,为我镇积极提供信息、资金、人才支持;积极捐款支持家乡建设,为我镇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人士。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爱心人”: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黄、赌、毒”;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附件2
吴集镇“最美好人”申报表
姓名 | | 民族 | | 年龄 | | 学历 |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个 人 生 活 、工 作 照 片 | ||||||||
曾获 荣誉 奖励 | | |||||||
主 要 事 迹 |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章) | |||||||
审批意见 | (签章) |
吴集镇“最美家庭”申报表
| 家庭名称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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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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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所在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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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生活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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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成员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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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或家庭成员曾获荣誉、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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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章) | ||||||||||||
审批意见 | (签章) |
吴集镇“最美扶贫人”申报表
姓名 | | 民族 | | 年龄 | | 学历 |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个 人 生 活 、工 作 照 片 | ||||||||
曾获 荣誉 奖励 | | |||||||
主 要 事 迹 |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章) | |||||||
审批意见 | (签章) |
吴集镇“最美爱心人”申报表
姓名 | | 民族 | | 年龄 | | 学历 |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个 人 生 活 、工 作 照 片 | ||||||||
曾获 荣誉 奖励 | | |||||||
主 要 事 迹 |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章) | |||||||
审批意见 |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