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樟镇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21-01-11

三樟镇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持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按照省、市、县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进行经常性打捞保洁,确保我镇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管理具体目标为:

(1)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2)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

(3)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尸体;

(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5)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违法采砂行为;

(6)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官好(水清、无异味),无生活、养殖污水直排情况。

   二、组织领导

   河道保洁工作由镇政府领导,镇河长办、镇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各村(社区)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河道保洁工作。

   三、责任范围

   按照"长效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镇辖区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其中湘江、大堡洲河和主要公路两侧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自己辖区范围内的河道保洁任务。

   四、保洁要求

   河道保洁管理要求专人每周进行巡回保洁,确保河道畅通,全面清除河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有关责任单位、各村应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打捞上岸集中堆放,并统一处理。

   五、保洁管理

   1、各村结合环境卫生整治建立河道管理保洁队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并签订保洁合同,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日常的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账;做好河道保洁自检工作,每月组织村级自检,每季度按照考核评分进行督查打分,并将结果作为年终村级考核依据;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推广好的经验。

2、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账。

   六、检查考核

   全镇河道保洁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办、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行考核结果和奖励、补助资金相挂钩。对在河道保洁工作中勤奋敬业、恪尽职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及保洁员,通报批评,并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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