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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22-01-27
本规章制度已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从2021年5月起实施,若与原规章制度相矛盾的按本制度执行。如遇上级出台新的政策,待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按新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干部职工的出勤考核,促进镇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考勤管理
1、机关干部考勤实行上班签到和片组监督双向管理,每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下村抓好经常性的工作,原则上驻村干部每周到村工作不少于3次。
2、上班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值班领导监督执行,签到时间为上午8:00—8:30,晚上21:30(每日值班领导干部签到),严禁代签和补签,每发现一起代签,经查实处代签者罚款50元。
3、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到岗到位,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并按时交接班(当天8:00至第二天8:00)。
4、上班签到实行一月一小结,按40%津贴作为绩效考核,每名干部职工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必须满勤,少一次扣50元,直至扣完为止。
5、直接到村工作或直接到县联系汇报工作时,告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考勤人员在出勤表上登记,既没有签到又没有请假的,视为旷工,迟到早退达3次的,视为旷工一天;连续两个月旷工3次以上,由组织纪委谈话上报,月末由办公室汇总造册报书记、镇长审批后交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严禁机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进行娱乐、上网、打牌赌博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请休假管理
1、机关干部休假原则实行每星期双休制(休星期六星期天),如遇中心工作或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研究调整。
2、除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放假或正常休假外,机关干部一般不得随意请假,更不允许无故旷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除年假外,请假要写请假条,报镇长、书记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党政负责人请假须由书记批准。
3、片组组织集中突击期间,由片组长负责考勤登记,片组内干部除本人确因病不能工作或家里红白喜事,或参加县里安排的会议外,一律不得请假,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
4、片组组织集中突击期间,因干部的本职工作与本片组中心工作相交叉时,须由分管领导与片组长作好衔接,经书记或镇长调度安排,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
5、年休假制度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三)值班管理
1、党政负责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带领当日值班人员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当日值班人员都要在镇机关住宿,要求机关干部每周住镇4晚以上。
2、按值班表实行晚班值班考勤,每晚9:30以后方可签到,值班长负责组织签到考勤,确因特殊情况需报请书记批准请假的不补不罚。
3、党政办公室必须实行全天候值班,自觉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办公室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为了务实、高效、精简办好会议,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审批管理
1、严格会议审批权限,凡事关全镇大局或涉及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会议由书记决定;凡召开各条战线有关工作会议,须由分管领导报请书记、镇长决定。
2、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需要开餐列支的,须由办公室制定方案,报书记、镇长审定。
3、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均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会前,办公室要及时拟发会议通知,组织相关人员搞好机关及会场卫生,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件资料和后勤准备工作。
(二)会纪会风管理
1、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各村、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安排所指定的人员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和代会。会议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未经书记或镇长同意,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各村、各单位安排活动或开展工作如与参会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
2、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非参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会场内严禁吸烟。
3、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4、成立会风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财政所长为成员,负责维护会议秩序和纪律执行。
(三)会议请假管理
1、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除需参加县里安排的会议外,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报书记或镇长批准,严禁任何人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
2、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镇机关干部由办公室月末汇总造册,报书记、镇长审批后交财政所在当月镇补中扣除;村干部由办公室年终汇总造册报书记、镇长审批后在工资中扣除。
(四)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议管理
l、涉及全镇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原则应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党委会议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党委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月初和月末各召开一次,会议召开由书记决定和主持,会议议题一般会前报书记审定。
3、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有关事项,由组织干事负责真实、准确、完整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不仅要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还要记录会议出席人员讨论时阐述的重要观点。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有关事项,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真实、准确、完整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不仅要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还要记录会议出席人员讨论时阐述的重要观点。
4、各条战线和各个部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在会前由分管负责人向书记、镇长汇报并拿出初步方案,以切实提高会议决策效率。
5、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全镇上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班子成员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
6、严明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保密纪律,严禁违反保密规定,一经发现,党委、政府将严肃追查、严肃处理。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确保镇机关正常运转,努力促进各项事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票据结算管理
1、政府所有税费收款票据,均由财政所票证专管员实行统一领购、领发和缴销。非镇党委、政府指派的税费开票收款员,一律不得领用票据。
2、征收税费严禁使用非镇财政所统一票据或打白条,严禁任何人私自截留挪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坐收坐支。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开票收款员必须妥善保管税费收款票据,如若丢失,严格按票证管理办法处理。
(二)开支审批管理
1、各项开支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2、开支审批实行会签制。所有发票报销需经分管财贸负责人、镇长审批,2000元以上的还要经书记审批后交财税所办理;重大开支实行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决定。
3、下列经费开支在报请领导人审批前,必须先由以下人员审核签证。
①税费入库、行政事业基金收费、计提奖金补助由主办会计审核签证。
②民政带帽或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的拨付由专项会计审核签证。
③各类待报发票,经费是否列入预算安排,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填开齐全,审核手续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财政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要求,由财政所长审核签证。
4、任何支出发票必须手续齐全方可报销,无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签字、财政所长审核、领导审批一律不得报账,否则支出费用由财务经办人自行承担。财政所每月将收入支出情况报书记、镇长,每季度末将支出凭证报书记、镇长审核。
(三)经费支出管理
1、办公费:机关添置办公用品造具清单,分管负责人签字并报书记或镇长审定后,由办公室同财政所人员统一购置,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赊账,否则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2、差旅费:参加县内会议按县规定的120元/次凭办公室记录本会议通知包干发放,紧急会议或者县局会议应在当日找办公室备注好,参加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每日统计一次。县外参观学习和培训,凭上级主管部门的文字通知,报书记、镇长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予以报销。凡个人参加函授、自考学习的,学杂费及相关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执行。
3、私车公用:机关干部办公需私车公用时,经分管领批准以后必须当天到党政办备注,按照要求当月时间内经办公室主任、事务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镇长签字审核,私车公用按每个月结算。(私车公用报销单填写要求:①公务外出审批单,填写好外出日期、外出目的地、公务内容、外出人员、核实补助;相关领导审签②私车服务于县内公务申请单,填写好姓名、申请日期、用车日期、公务内容、目的地、补助金额、承诺人签字;③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好填报日期、姓名、一周内所有私车公用事项费用填入区间交通费汇总)
私车公用报销标准:(1)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去县内办事的,通过行程来划分报销标准:①从镇内出发到衡东办事的,私车公用报销120元/次。(2)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下村办事的,通过行程来划分报销标准:①需要去1个村内办事的,私车公用报销50元/次。②需要去2个村内办事的,私车公用报销60元/次。③需要去3个或以上村办事的,私车公用报销最多80元/次。另外:关于巡河、森林防火、宣传、环境卫生等,私车公用报销120元/次。
4、电话费:党政办公室电话每月上限报销200元,由相应的责任人控管,按月凭发票限额报销,超过限额由控管人个人负责,限额内结余话费充公。
5、水电费:机关水电实行专人管理,提倡节约,做到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6、租车费:干部人事调动、森林扑火、防汛抗旱、民政核查、接访等全镇重要活动或衡东(衡阳长沙)办事、中心任务需要租用车辆的,须由书记、镇长调度安排,办公室统一登记,并开出派车单标明租车金额,报镇长批示后方可派车。除此之外,坚决杜绝机关干部擅自租车,否则一切费用自负。
7、公务用车管理:如需公务用车,须报备镇党政办公室,经党政办公室备注后再用车。
(1)公务车首先保证镇党政主要领导调配使用,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公务用车时办公室可适时调配,政府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下村组开展应急处突工作时,酌情安排公务用车。
(2)所有公务活动,都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用车人(用车人必须持有驾驶证c1以上)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请分管机关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派遣车辆。
(3)政府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开展社会经营和出租。严禁使用公务车辆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婚丧喜庆、餐饮娱乐、度假休闲、扫墓祭祀等,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违者严肃追究其责任
(4)节假日公务车必须停在政府大院,如遇节假日巡查须向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请分管机关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派遣车辆。
(5)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由办公室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再去指定厂家进行维修。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结算维修费用,修理费用由政府财务统一核算支付。
8、工会慰问支出:凡遇镇干部家大病住院等情况,由书记、镇长安排,镇政府每次慰问500元慰问品,由工会开支。
9、文印宣传费:文件材料打印由办公室归口安排,开具打印资料单,方可到定点打印社打印,经手人要核准好打印项目、价格、金额后签字证明。严禁任何人自作主张擅自打印,否则一切费用自负。
10、岗位津贴:有关部门岗位津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予以发放。
(四)来客接待管理
来客接待一律由镇办公室归口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镇机关来客及会议生活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机关食堂接待不了的,须报告书记或镇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的餐馆就餐。严禁任何人违反规定擅自进餐馆招待客人,否则一切费用个人自负。
2、凡来客招待在机关食堂就餐的,须先由分管负责人提前向书记或镇长汇报,再由办公室安排食堂办理。
3、到县直有关部门联系衔接工作,严禁进馆子签单招待客人,确需列支的,一律由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本人现金垫付,凭发票据实报销。
(五)医疗福利管理
1、镇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按医保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新调入的干部,在本人申请参加医保、社保前,须先承担其调入前所发生的断保费后,方可报请领导批准参保。
2、在职干部职工按每人每月交纳工伤保险费,统一参加工伤保险,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相关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六)公款借支管理
1、严格控制公款借支,个人私事不得在镇财政借支。
2、在镇财政所领工资的干部职工确因学习培训费用较高、患病住院等特殊情况需借支公款的,须由借款人立据,报镇长和分管财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须报书记批准。事毕,借款人须在恢复上班日起15天内报销其发票,补交其差额款,否则由财政所停发其工资至借款如数归还时止。
3、凡调出的干部职工,与镇财政有往来借款的必须与财政所结清账后,方可办理其工资转移关系,否则不予办理。
(七)固定资产管理
1、机关财物(含设备、家具、用具等)单件在100元以上,且使用期达三年以上的物品,均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由财政所统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
2、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先具报告,由分管财贸负责人审核后,报书记或镇长审批,交由财政所和办公室统一购置,并登记造册。
3、公共财物共同管理,互相监督,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用具应予固定专用,任何人不得外借挪用。
四、内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关内务工作,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文印管理
1、凡上级组织召开各种会议,会议通知须由办公室。负责查收登记,报书记或镇长阅签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与会。
2、凡上级下发的有关综合性文件或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各部门须及时送交党政办公室签收,在党政联席会上进行传阅;凡下发的有关文件需要办理的,须由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及时送交书记阅签后指定专人承办,限期负责落实。
3、凡镇本级下发有关文件,须由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或由主要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授意,由各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核稿,再报主要领导签发。
4、镇机关凡需打印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统一归口安排,到指定的文印社打印,严禁个人自作主张擅自打印。
5、所有文件传阅或办理后,一律及时送交党政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
6、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印鉴由专人专屉保管,用印需分别报告书记和镇长并做好登记,印鉴使用范围一般为向上级报送请示、报告、报表或汇报材料,有关干部任免呈报,开具证明,接转党组织关系,发展党员批复等。特殊情况需盖印鉴的,须由印鉴保管人及时报告书记或镇长同意。
(二)机关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要求确保干部职工正常就餐,干部下村晚餐必须有保障,坚决杜绝生饭、馊饭菜现象,确保饭菜卫生、安全。违者,每发现一起罚食堂工作人员50元,在当月镇补中扣除。
2、食堂开餐作息时间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2:30、晚餐6:OO—6:30(冬季5:30—6:00)。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
3、食堂工作人员要正常打扫好卫生责任区域,桌椅板凳要确保清洁卫生,碗筷和餐具要经常用开水消毒。
4、来客就餐要热情服务,确保饭菜可口,经济实惠,无特殊情况不搞超标准招待。
5、如遇客餐较多可酌情请人工,标准:100元/人,3桌1人,4-7桌2人,8-10桌3人,11-13桌4人,14-16桌5人,17-19桌6人,20-22桌7人。食堂如需请师傅炒菜按150元/人每天结算。
(四)机关卫生管理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养成清洁文明的良好习惯,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文明卫生标准。
2、机关院内卫生平时由专人负责,机关干部必须搞好各自办公室及住房卫生。
3、保护公共环境,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不乱丢瓜皮纸屑和烟头,垃圾倒入指定容器或垃圾箱。
4、机关院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为了进一步畅通民情渠道,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做好信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党政负责人周一开门接访制度和轮流值班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大力推行逐级走访制度,宣传推广信访一册通,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表达诉求,反映问题。
3、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镇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信访情况专题分析会,讨论研究信访突出问题,明确专人限期解决。
4、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均有信访工作责任和做好信访工作的义务,要切实做到有访必接,并热情接待,高度负责,及时回复。
5、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信访日常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应及时登记并分类呈送书记或镇长批办,建立信访工作专门台帐。
6、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按照"立办"的原则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讲清情况,原则上在半个月之内予以答复;对需要调查和协调处理的,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予以答复;对要求过分或明显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7、对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办或要求查处的信访问题,一般应当日送书记阅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调查处理,一个月之内办结并上报处理结果;到期不能上报的,要主动说明情况。
8、信访件办结,要求书面回复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上级有关部门,一份由办公室留存,一份答复上访对象。
9、处理信访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讲究方法。对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及拖拉应付造成上访人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异常上访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10、严守信访纪律,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打击报复举报问题或提出意见的群众。
六、部门办事公开制度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规定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和赶集日,国土、民政、财政、司法、城建、劳动保障、林业、农技、农机等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待群众办事办证。缺岗如经查实罚款扣50元/次。
2、实行党政负责人轮流值班,负责牵头接待村干部、群众来访和办事办证,协调处理具体问题。
3、部门工作人员拿出津补贴的40%部分作为绩效考核金,签到时间为早上8:00一8:30,由办公室主持考勤,值班领导负责督促,办证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请假,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办证人员凡无故旷工缺勤一天扣发工资50元,凡擅离岗位造成群众误工被举报查证属实的,每起扣发当事人工资50元,月末由办公室汇总造册报书记、镇长审批后交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国土、民政、财政、司法、城建、劳动保障、林业、农技、农机等部门必须设立办事"阳光栏",自觉将各自的联系电话、岗位职责、办事规则、办证流程、收费标准统一公布,以方便群众办事办证。
5、所有办事办证部门必须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习气,全面推行"一扇大门迎人、一张笑脸待人、一句问候暖人、一脸正气服人、一管到底帮人"的"五个一"服务,做到接待群众办事不厌其烦,热情周到。
6、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任何部门违反政策搭车收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为了切实规范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部门私设小钱柜和坐收坐支。
2、不准公款大吃大喝,严控招待费开支,不准私自租车,严控交通费开支。
3、所有在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严禁在镇域内企业参股经营或以股分红。
4、严禁机关干部利用为群众办事办证之机索拿卡要。
5、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违背原则为亲朋戚友谋求生育、建房、子女上户等不正当利益。
6、不准收受红包礼金。
7、不准干预执法纪机关依法办案和以任何借口为违反政策、违法人员说情。
8、任何人不得违反原则私自表态为村组及个人解决钱物,否则谁开口谁负责。
9、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镇党委、政府申报。
10、镇领导班子和个人年末举行一次公开述廉,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1、凡遇到森林火灾、抗洪抢险、集体上访、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机关干部职工一旦接到通知,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自觉全力投入扑救和处理工作。
2、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特护期,镇机关必须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所有在岗干部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3、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信访维稳等重大突发事件中不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调度者,责成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重大突发事件中除本人因病不能工作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请假必须报书记或镇长批准。
5、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后,由相关负责人及时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归档和上报。
为了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特别贡献奖
1、凡在镇党委、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实施的重要工作中作出特别贡献的有功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定,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奖励并通报表彰。
2、凡分管的工作在年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二)设立宣传稿费奖
l、提供线索在省市电视台播放有关三樟经济事业发展的正面新闻报道,每条奖励200元。
2、在市级党报党刊上发表有关三樟工作的正面新闻报道文章,每篇奖励200元。
3、在《衡东情况》、《衡东政务》、《衡东组工》、《衡东发布》县政府门户网、党建网等县级党刊和媒体上发表文章,每篇奖励100元;在《衡东手机报》上发表三樟工作正面报道,每篇奖励50元。
4、所有奖励由获奖者本人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年底统一造册发放。
(三)设立招商引资奖
l、凡引进一个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户县内,经商务局立项认可的,奖励引进者10000元,引进一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奖励20000元。
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增强镇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心,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农村工作片
(1)农村工作责任片职责:
①处理好责任片大小矛盾纠纷,维护好社会稳定;②负责抓好责任片内各行政村班子建设、换届选举、粮食生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平安创建、党建等重点工作;③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责任片办点干部职责:
①负责做好所驻村的上传下达工作;②负责抓好驻点村班子建设,做好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③负责配合所驻村村支两委抓好乡村振兴、班子建设、环境卫生、平安创建、粮食生产、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指导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发展经济、发家致富、党支部重点工作;④负责配合所驻村村支两委抓好社会维稳工作,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及时调处好矛盾纠纷;⑤负责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2、办公室内勤:
①负责做好机关上传下达工作;②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和来客接待工作;③负责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和清洁卫生工作;④负责印鉴管理;⑤负责主持机关上班考勤工作;⑥负责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⑦负责做好各类公文、材料的起草和文书档案整理工作。⑧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问责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白天上班和下村工作时间内打牌赌博的;
2、上班出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拒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或拒不遵守规章制度的;
4、因干部主观原因造成异常上访或因处置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森林扑火、防汛抗旱等重大突发事件中离岗缺位、失职渎职的;
6、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重视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7、征收税费使用非镇财政所统一票据或打白条、私自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的;
8、分管和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县以上点名批评的;
9、在开展工作中有违反有关政策、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
责任追究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共分为六种: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待岗处理、纪律处分。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时间
原则上党政负责人每月集中学习不能少于2次,全体脱产干部集中学习不能少于1次。其他时间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另行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
(二)学习的纪律
1、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许看报纸、杂志等。
2、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党委定期检查。
3、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向书记请假,获得批准方可,事后要自觉整理好学习笔记。
4、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依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按旷工处理。
5、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每次点名名单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字,以备年底考核。
(三)学习的组织
机关集体学习一般由分管宣传的党委委员和办公室组织和准备。
(四)学习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好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工作能力学习。重点学好自身的本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法律知识学习。重点学好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学习的方法
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每半年要有学习计划。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重视学习与研究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以取得共识,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