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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17-03-15
樟政发[2017]13号
关于印发《三樟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
为了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需要,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建设生态、文明、和
谐三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三樟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樟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三樟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建设生态、文明、和谐三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彰显优劣,鼓励先进,推动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三樟,和谐三樟”为总体要求,塑造形象,提升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家家讲卫生,村村比清洁”的氛围。
二、基本原则
考评评估体现公平性,体现差异性,体现激励性,必须认真负责,注明每次考核扣分情形和依据,不打“印象分”,杜绝“人情分”,确保考评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三、考核对象
对15个村(居委会)每月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1、以“六化”为主要内容,即“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各村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
2、宣传发动,各村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保洁员督促管理,缺方案扣5分,是否张贴村规民约到户,缺该项扣10分,是否开展评比活动,张贴“最清洁、清洁、不清洁”缺该项扣1 0分。
3、保洁卫生,村主干道是否清洁,并在可视范围内每发现一处成堆暴露垃圾扣2分,各村垃圾池建设每组1个,每少1个扣2分,是否及时清运处理,垃圾池溢出垃圾,每个扣2分,每个村保洁员,是否签订合同,缺合同,每人扣2分,全年各村城乡环境卫生投入3000人以下村不少于1万元,3000人以上不得少于2万元,每少于1个百分点扣2分。
4、100头以上牲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每发现一处污水直排扣5分。
5、骨干塘以上水域禁止化肥养殖场养鱼,每发现一口化肥养鱼扣5分。
6、禁止禁烧秸秆稻草每发现一处扣5分。
五、考核方式
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通报,不通知,不定时暗访,对各村按月打好分,三个月平均分为该季度最后得分,从高至低分顺序排列,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年终先进按季度得分评比。考评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佳东
成员:丁 奕 彭 达 何仁斌 夏星亮
六、奖惩办法
奖惩机制按实施方案执行,每个季度排名后三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600元。村干部每人扣除1 00元工资,前三名的村每个村干部奖励1 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名的村,驻点脱产干部应在会上说明情况,并对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