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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19-04-08
三樟镇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健全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强化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镇15个村(社区)党组织、镇驻村干部及“两委”干部。
二、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简便实用、突出重点、推动工作”的原则,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三、考评办法
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镇党委安排督察组,根据日常工作检查、走访群众、实地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不通知、不定期明察暗访,按月打分,三个月平均分为该季最后得分,从高到低分顺序排名,并下发整改通知。
组 长:陈卓平
副组长:罗立平
成 员:周锦凤、余登美、何康、欧阳景行
四、结果运用
1.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至89分为“良好”等次,70分至79分为“一般”等次,69分及以下为“差”等次。所考核的某项工作没做的,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
2.考评成绩纳入对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村级班子、村级干部、党建专干及驻村干部实施奖惩、职务调整的重要参考。根据考评成绩,对排名后三位的党组织分别处以1000元、800元、600元的罚款,并扣除当季党建专干绩效工资的10%;对排名前三位的党组织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名的,对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镇驻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予以全镇通报,本年度个人和集体不得评选任何先进,驻点干部与所驻村(社区)干部实行同奖同罚。
中共三樟镇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