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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19-07-26
三樟镇关于落实县委《衡东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驻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衡东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东办通【2019】14号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二轮下沉督导衡阳市整改问题清单》和衡阳市《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认真抓好中央督导组对衡阳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刘春元同志任组长,陈佳东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政法书记李根泉(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陈月朋、政协联络主任丁奕、专职副书记陈卓平、纪委书记周雄,组织部长罗立平,副镇长甘铁辉、吴新邦、党委委员颜建波、人大副主席彭达、综治办主任刘建军、派出所所长袁铁军、司法所所长谢厚文为成员,15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樟镇中央扫黑除恶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三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综治办主任刘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二轮下沉督导衡阳市整改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和衡阳市《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愤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反愤意见整改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顿、长期整改,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将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新高潮。
三、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对照问题清单、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逐项整改。
(一)中央督导组反意见及整改落实
1.关于“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具体问题一:有的驻镇单位及村(社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工作起步较晚。个别村(社区)和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过于简单。
整改措施:(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抓好中央扫黑除导反愤意见整改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2) 健全完善以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牵引的扫黑除恶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强化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力推进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责任链条,确保整改政治责任落实。把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子抓在手上,把政治责任转化为实际行动。各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衔整改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4月份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近期镇党委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社区)及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往前赶往实做,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认真听取各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摸索经验。
(4)加强扫黑除恶队伍力量的同时及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佳东、李根泉
责任部门:三樟镇纪委、组织部门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二:有的领导干部盲目乐观。
整改指施:
(1)镇党委政府开展一次扫黑除恶自查自纠会议,深入查找问题,坚决纠正盲目乐观、推诿懈怠等错误认识和做法。
(2)适时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进一步强化驻镇各单位及15个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
责任领导:罗立平、周雄、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组织、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三樟司法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具体问题
具体问题三:有的单位为应付督导临时“抱佛脚”。
整改指施: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我镇逐步建立“抓乡(镇)促村”工作机制,进步压实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及情况通报制度。
责任领导:罗立平、周雄、李根泉
责任部门:三樟镇纪委、组织、镇综治办部门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关于“重点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具体问题四: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显。
整改措施:
(1) 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涉众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套路贷”“校园货”、非法集资和非法高利贷违法犯罪的打击。
(2)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派出所、农商银行等部门协同联动,延伸斗争领域,利用大数据平台对藏身于网络领域、新兴领域的黑恶犯罪,光其是涉金融领域的黑恶犯罪精准摸排、串并侦查、依法严惩,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责任领导:李根泉、彭达、袁铁军
责任部门:三樟镇纪委、组织、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等部门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五:涉“黄赌毒”问题。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毒和贩毒犯罪、管控制毒物品和高危吸毒人员;加大对外流毒的整治力度。
(2)三樟派出所要迅速制定相关行动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扫黄扫赌专项工作,以零容忍的高压亦势加大对全镇范围内“黄赌毒”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
(3)三樟派出所要对相关问题线索要进行深入挖,尽快摧毁一批幕后团伙;镇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相关公职人员,一律严查到底,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领导:周雄、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三樟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等部门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六:辖区、矿区、偏远地区、经济开发区等容易滋生黑恶问题。
对本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发生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运输、阻碍重点工程施工、非法开采河沙、山砂、矿山等行为。
整改指施:
(1)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在“阳光”下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有关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管,营造“亲”清”的政商环境。
(2)成立三樟镇“营商环境优化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7月份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进行一次集中法制宣传与专项治理行动,深挖彻查潜藏伏的黑恶势力,不断现固扩展打击成效。
(3)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不断推进问题地区的整改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陈月朋、陈卓平、周雄、李根泉、甘铁辉、吴新邦、彭达、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镇城建办、镇国土所、水利站、镇卫健所、镇教育办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七:公职人员非法投资获利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
(1)根据县委文件精神,在全镇开展公职人员非法投资获利问题专项清理,防止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之间形成利益合流。
(2)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验证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12380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反映、巡察以及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提供的监督信息等有效途径进行监管。
责任领导:周雄、罗立平、李根泉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组织部、三樟派出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日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关于“打伞断财力度仍需加大”的问题。
具体问题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的深挖彻査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1) 认真落实县委反腐败协调机制和《关于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扫黑组(2019)5号)文件要求,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对黑恶犯罪势力的打击合力。
(2)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加强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法院的会商,建立健全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共同研判、情况通报、数据共享等工作机制,做到无缝链接、数据对接、纪法衔接,发挥好“双专班”的作用,为“破网打伞”做好保障。
(3)对全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再起底、再杭理、再研判,通过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签字背书等做法,确保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着力突破根基深、能量大的“保护伞”案件,形成震慑。
(4)对中央督导组反映的相关问题,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查清原案,尽快依法依规对相关涉嫌充当“保护伞”人员处理到位。
责任领导:周雄、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关于“线索摸排核查尚加强”的问题。
具体问题九:线索摸排护数量较少
整改指施:
(1)全力推进全镇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面落实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制度,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分析研判制度和涉黑涉恶人员工作台账,使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常态化、智能化研判和动态化
(2)强化行业系统摸推责任落实“谁主管谁摸排、谁摸排谁签字”原则。
(3)进一步使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机制,明确群众举报线索核查责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规范运用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能化举报平台和重大案件线索管理平台。
责任领导:周雄、李根泉、袁铁军、各站、所部门分管领导和驻村脱产干部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三樟司法所、各站、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线索摸排质量不高,有的存在凑数现象。
整改措施:
(1)各站、所、15个村(社区)单位要建立、完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甄别、研判、移送工作机制。
(2)加强对各村(社区)单位站、所扫黑除恶业务工作的培训。
(3)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摸排,规范摸排程序,严格摸排标准,建立线索排查台账,澄清乱象乱源底数,提升线索摸排移送质量,杜绝敷衍应付,防止“贴牌奏数”。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佳东、李根泉、彭达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公室、镇扫黑办、镇综治办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一:线索核查工作不实
整改指施:
(1)全面加强线索核查工作,执行“5+X”分类查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核查工作警力,落实线索核查工作责任。
(2)完善线索摸排、流转、移送、核查等机制,提高甄别发现能力和核查质效。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案件和线索,按照“上提一级”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安排工作专班调查核查,确保核准核实。
(3)注重线索核查成果转换,建立线索核查双向移送台账,对上级通报、移送的线索,按照管据权限,开展核查工作,限时作出核查结论,并通报线索主办单位,必要时组织线索核查工作会商,形成统一的线素核查回复报告。
(4)推动建立无黑恶势力承诺背书和责任倒查机制。未摸排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须由单位第一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签字承诺。对摸排不深、不细、不实,对群众举报应受理未受理、应移送未移送、应上报未上报,导致黑恶势力坐成大势、发展蔓延的和群众长期检举控告、上级多次交办而“屡访屡交”“屡查屡否”,经提级核查和异地核查为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佳东、李根泉、彭达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公室、镇扫黑办、镇综治办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关于“干扰、威胁举报人现象仍然存在”的同题。
具体问题十二:干扰、威胁举报人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指施:
(1)严格线索核查纪律,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泄露举报内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以及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坚决依法依纪依规从严惩处。
(2)镇纪委要加大对泄露举报人信息事件和涉嫌庇护的相关公职人员严厉查处的力度,力求“打伞破网”无遗漏。
责任领导:周雄、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7关于“宣传发动要继续深入”的问题。
具体问题十三:宣传方式、方法和内容精细化程度不够。
整改指施:
(1)大力宣传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方法举措及进展成效。加强对小黑小恶事例报道,体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组织各单位及15个村(社区)收看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3)要将宣传力度再加大,营造浓厚氛围,积极策划网络主题宣传,创新宣传模式,用好用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改进宣传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结合我镇特点、开展差别化、精细化宣传。
责任领导:丁奕、周雄、罗立平、李根泉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综治办、镇扫黑办、三樟司法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情况不佳。
整改措施: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责任领导:陈佳东
责任部门:三樟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五:存在群众不敢举报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大对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宣传力度,创新拓展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定向通告”“悬赏举报”模式,以案释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2)结合“衡东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及时推出我镇与黑恶势力斗争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鼓舞全社会自觉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
(3)在案发地召开案情通报会,通报案情,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彰显办案决心。
责任领导:丁奕、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综治办、三樟派出所、三樟司法所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8.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具体问题十六:公安警力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镇党委与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调不够。
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对“一村一辅警”的管理,实现政法安保力量与维稳治安形势发展的动态平衡.
(2)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进一步加强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加大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为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坚持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科学调配、动态用警、以案代训,加强扫黑专业队和公诉、审判专业团队建设。
(4)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案件双向移交机制”的要求衔接沟通,不断提升对黑恶犯罪势力的打击合力。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佳东、罗立平、李根泉、袁铁军
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9.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尚需夯实”的问题。
具体问题十七:“空心村”现象较为普。
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加强农村基层骨干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普遍轮训,及时调整不合格不称职不胜任的村干部,大力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全面实行由镇党委负责人直接联系培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3)对近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由县委组织部挂牌督办,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发展青年党员比例,实行外出务工经商青年党员“回引行动”,逐步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
责任领导:陈月朋、陈卓平、罗立平
责任部门:镇组织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八:换届联审机制落实不到位,个别村(社区)
发展党员和村(社区)换届选举审核把关形同虚设。
整改措施:
(1)组织部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严把党员入口关。
(2)继续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专项排查整顿“回头看”,确保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全部过一次“筛子”。对现有再职村干部进行多轮排查,对仍存在村(社区)干部“带瘸履职”问题进行“解剖麻雀”,找准症结,严肃问责。
(3)用“十二联审”对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面进行县级联审,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凡进必审”机制。
(4)县委组织部对相关问题人员和相关负责人依纪依法追责
问责。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月朋、陈卓平、周雄、罗立平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组织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九:并乡合村后,党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管理同步跟进不够,干部不合心不合力、不同利益团体争夺基层政权等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
(1)压实县级“以县促乡、抓乡(镇)促村”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机制。调优补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切实提升帮扶实效。
(2)全面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稳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阳光运行。
(3)按照县级重点培训、乡级普遍培训、基层党支部兜底培训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责任领导:刘春元、陈月朋、陈卓平、周雄、罗立平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组织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十九:境外基督教等对农村地区的渗透问题,应子以关注。
整改措施:
(1)建立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整治与境外有勾连的私设聚会点及其非法活动。对已治理的私设聚会点加强跟踪管理措施,切实防止反弹回。
(2)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查处境外基督教滲透专项工作,做好对活动突出的基督教透组织的打击取工作。
(3)加快落实《湖南省民族宗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宗教领域抵御透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责任领导:丁奕、李根泉
责任部门:镇分管统战工作负责人、镇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及15个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中央督导组反愤的问责建议清单的整改落实
整改指施: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要求和县委的部署,制定问责工作方案,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对中央督导组通报的问题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力的,及时组织核查,精准问责。
责任领导:周雄
责任部门:镇纪委
整改时限:1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这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镇各单位、站所及15个村(社区)负责人为此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站所及15个村(社区)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站所及15个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领任务、扛好责任、抓好整改,做到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
(二)加强督导,强化问责。各单位、站所及15个村(社区)要认真对照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逐条整改落实。此次整改工作纳入2019年度综治考核内容。对整改过程中,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消极应付或措施不硬、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且整改质量不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各单位、站所及15个村(社区)要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漏补缺、深挖根源、大力推动落实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总结提炼一批经验做法和有力措施,形成一批长效管用的制度,为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要坚持把扫黑与打“伞”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是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治乱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是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夯实筑牢基层组织结合起来,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健全“长久立”的机制,既有力打击震黑势力犯罪、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