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樟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工作方案》通知

来源:衡东县三樟镇      发布时间:2019-11-12

关于印发《三樟镇驻村帮扶工作队

督查工作方案》通知

 

各村(社区)、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樟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樟镇委员会

三樟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三樟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充分发挥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部署,按照督查内容,做好准备,全力配合督查工作。

(二)确保工作实效。镇党委将对于连续两轮督查排名靠后的驻村工作队进行约谈。驻村工作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回访时仍未整改的,将报衡东县委组织部。

(三)严格工作标准。督查组要严谨务实,认真负责开展督查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做到深查细查、实事求是。

(四)运用督查结果。镇党委每轮督查结束后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作为各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三、具体措施

(一)督查范围。对全镇15个村(社区)驻村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

二)督查规模。督查组对全镇15个村(社区)进行督查,实行“周督查、月点评、月通报”,采取到村(社区)随机抽户的原则,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农户3户,其中:县驻村工作队员帮扶1户、镇干部帮扶1户、村干部帮扶1户。每村都要与驻村干部进行访谈。

(三)督查方式。督查组通过座谈、查看档案资料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 “先问、再看、后抽查”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先问驻村工作队员对精准扶贫工作上不上心,再看户档村册档案资料完不完善,后抽查贫困户对精准扶贫工作了不了解,抽查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户情况清不清楚。

(四)督查回访。督查组每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下发整改督办函,一份发驻村工作队,一份发所驻村(社区),一份发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并不定期对督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四、组织机构

组  长:丁  奕

副组长:罗立平

成  员:颜建波  马晓慧  姚灿  欧阳景行  李诗莹

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马晓慧任办公室主任。

五、督查内容

驻村工作队要真正沉下心、扑下身,认真履行职责,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帮助所驻村贫困户早日实现精准脱贫和稳定脱贫。重点做好以下十六个方面的工作:

1.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思想,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宣传贯彻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

2.指导帮助派驻村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派驻村脱贫规划计划。

3.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4.推动交通、水利、电力、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派驻村、贫困户。

5.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集体收入。

6.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7.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8.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9.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所驻村(社区)后备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

10.深入调研、广泛走访,全面掌握派驻村及贫困户情况,做到底数清晰、心中有数,精准掌握贫困户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精准帮扶措施。

11.参加村(社区)党组织工作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根据议事决策内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1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月向镇党委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驻村工作队如遇到重大情况、重要问题需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13.积极向派出单位汇报驻村工作情况,争取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14.驻村工作队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及驻村工作的有关要求,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工作队成员必须要与原工作岗位脱离,吃住在村;实行队长负责制,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管理;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要填写好驻村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表,坚持记好工作日志。

15.驻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销假制度,3天以内须经工作队长批准,3天以上的须报驻点村所在镇镇党委批准并报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备案。工作队长请假须经驻点村所在镇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请假3天以上的还应报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批准,请假条要及时上交镇党建办归档保存。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督查结果运用

经过督查,对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擅自离岗、请销假手续不全、驻村时间达不达要求的驻村工作队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收集相关线索移交县委组织部。督查组对驻村队员的出勤情况核查认定、督查报告、通报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核发队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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