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桓镇防汛抗洪抢险应急预案

来源:荣桓镇      发布时间:2025-03-17

为使各村(社区)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在我镇发生洪水灾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时,能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有序和有效的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洪抢险领导组织指挥工作,灾害发生后,镇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由镇党政负责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村及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解决救灾中的有关问题。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组成如下:

  刘志新  镇党委书记

  夏永峰  镇长

副指挥长:刘旭衡  镇人大主席

王志翔  镇统战工作负责人

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民政办、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院、荣桓派出所、荣桓交警中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正华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日常指挥工作。

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立即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水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2、根据受灾情况,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时间、范围、路线,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密切监视洪水灾情的发展趋势。

3、尽快将灾情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4、开启一起通讯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镇党政办、各村(社区)委员会、各部门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洪水调度及抢险命令。

5、全面了解综合灾情及救灾情况,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水情和灾情,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讯联络工作。

二、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1、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委员会和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部机构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全力防汛抗洪抢险。

2、灾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3、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水灾害,必要时可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为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指挥无误,各村(社区)委员会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擅自离岗要做好值班值守记录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点前向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预案启动后,各村(社区)委员会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防汛抗洪抢险信息,对洪水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抢险决策提供依据。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以及公路、桥梁、电力通信设施的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三、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职责

   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除办公室外,下设5个工作机构:

  1、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刘旭衡    人大主席   电话15211853087

  职  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指令;组织水情、雨情、工情信息会商;经批准后发出应急预案启动指令,督查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防汛预案;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负责向上请示汇报和调派物资、支援抢险;负责宣传报道;收集、报送受灾情况;决定防汛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保持领导成员与乡镇各级各部门通信畅通。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防汛抗洪抢险组

  负责人:柳文刚    副镇长   电话13786475845

  职  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出现险情,迅速集结队伍,调集防汛抗洪抢险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洪灾现场,负责针对各受灾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抢险排危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地段警示牌的设置和人员守护,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对被洪水围困人员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老弱幼人员和重病(伤)员转移外送;组织抢修堤坝水库等应急防洪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成员单位:武装部、镇应急救援队荣桓交警中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村应急救援队

  3、救灾救济组

  负责人:王志翔  统战负责人  电话13875671662

  职  责:负责组织动员受暴雨、洪水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险疏散;负责救灾安置、卫生防疫;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负责抢险救灾和生产、生活保障;负责组织自来水、电力、通讯等部门,保证防洪抢险的用电、通讯等需要;组织必要的生活用品、设施,保障紧急情况下受灾群众和抢险队员的生活物资(包括瓶装水和方便食品)储备、调拨、分配;负责组织医疗设施、医务人员和防疫设施及药品,制定详细的医疗救护、疫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政办、卫生院、供电所、荣桓交警中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4、督查指导组

  负责人:吴海传   纪委书记   电话18673410025  职  责:督促执行乡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党政领导及时到岗情况, 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及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抢险队伍建设、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汛值班等防汛工作是否到位、责任到人。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的渎职、失职和违纪行为。

  成员单位:镇纪委

  5、安全维稳组

  负责人:尹太平    党委副书记   电话15873474699  职  责: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防汛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成员单位:荣桓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治安巡逻队队员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抢救队伍组织、调动和抢险工作。

2、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各单位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

3、财政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负责筹集和解决抗洪抢修的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解决救灾经费。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人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

5、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6、荣桓交警中队:做好抢险车辆的调配。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乡镇防汛期间的应急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水利部门:负责对水情、汛情的监督和上报,提供准确水情、汛情及堤防情况,为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

2)农业部门:负责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本系统的防洪安全。

9、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国土部门:负责山地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2)城建部门:负责集镇辖区防洪安全;负责组织辖区街道清掏下水道和低洼地带人员、物资防内涝工作。

10、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辖区抗洪度汛安全;负责组织辖区小河流和低洼地带人员、物资,防内涝工作,负责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山塘堤坝等安全及人员安全。

五、灾后重建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村和各关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管好、用好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救灾援助和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生产生活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六、防洪纪律

1、《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防汛抗洪抢险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抗防洪命令,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防洪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汛期凡因玩忽职守,紧要关头临阵脱逃和拒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调度命令,造成危害的视其后果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3、各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指令,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列入镇政府当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本预案要求,快速、科学、高效应对洪涝灾情。镇纪委对《荣桓镇防汛抗洪抢险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抗洪的应对、处置过程中措施不力、不作为、不尽职责和义务,贻误防洪抢险救灾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后果,将严格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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