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荣桓镇      发布时间:2022-01-24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18号),《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林草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结合我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严格林草资源保护,提升林草资源质量,集约林草资源利用为目标,实现荣桓天更蓝、水更清、林更美、民更富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林草资源动态监管监测,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2、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积极探索绿色价值转变为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有效路径,推进生态富县富民。

3、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实行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体系和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林草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28日前,全面建立镇、村(社区)级林长制体系。

2025年,全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04%以上,森林蓄积量达56507立方米,林地保有量不低于5195.9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4‰以下。

2035年,全林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林业产业更加丰富,林种结构更加优化,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锡岩仙洞-洣水风景名胜自然公园为核心,构建以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天然保护林等为重点的保护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二)构建林长监管保护网络。林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林长负责制,各级林长要加大对下一级林长的督查管理,结合行政区划和林草资源分布情况实行全覆盖、网格化责任管理,建设林草资源智慧监管系统。建立辖区内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全覆盖、信息反馈及时、职能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的工作格局。创新护林员管理模式,整合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天然林护林员队伍创建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护林管护队伍。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严格依法保护林草资源,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大对毁林案件查处力度。有序推进合法利用林草和湿地资源,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使用行政审批制度。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强化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全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稳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林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林区安全管理体系。加大林业普法宣传。

(四)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科学编制乡村绿化、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抓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林草资源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乡村绿化、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工作。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积极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打造“绿色荣桓”“美丽荣桓”。

五)发展绿色富民产业。通过建设标准化油茶产业基地、升级林产加工业、发展林业服务业的方式,着力推动油茶、竹木、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五大重点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和林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精心打造荣桓镇林产品特色品牌。

(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秀美林场和现代示范林场。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金融资本进入林业发展,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创新森林保险产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1.镇设立林长、第一副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林长设若干名,分别由镇班子成员担任。

2.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社区)委员会委员担任。

(二)设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组成。成员由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辖办公室(简称“林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的镇领导班子副职兼任,林业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各村参照本方案设立林长制组织机构。

(三)明确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乡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

六、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1.镇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林草资源保护责任目标;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审查配备专职护林员;组织村级林长,护林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森林权属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2.村(社区)林长负责组织本村(社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做好护林员的推荐、管理工作,落实巡查要求,组织经常性巡林护林工作;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并向上级报告;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3.护林员负责落实林草资源的一线巡护,了解和掌握区域内林草资源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协助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三)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拟制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决定和交办的事项,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财政扶持政策,设立林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保障林长制工作日常工作经费;要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重点用于造林绿化、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列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林草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社会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横幅、村村响、微信群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林长制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五)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1.荣桓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

        2.荣桓镇林长责任区域

 


 附件1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

成员单位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长:   尹乙鸣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夏永峰  镇党委副书记、

林 长:    方  镇人大主席

            王志祥  镇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

            刘志鹏  镇党委副书记

            雷海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佳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石祥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胡飞平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谭建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婷  镇人大副主席           

察 长:  雷海斌  委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成员单位    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尹震宇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慧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赵正中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廖子恺  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飞  镇派出所所长

赵正中  镇司法所所长

                许中辉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董志斌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向正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金映斌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超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向金莲  镇财政所所长

今后,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自然递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不另行文。

二、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纪委监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林长副林长和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问责。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督查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对林长制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镇组织室:负责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全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组织保障。

宣传:负责指导全林长制工作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好林草、湿地资源资产确权发证,组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将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扑救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支持、指导乡村林业产业发展。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案件办理有关工作。

税所:负责完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涉及林草、湿地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涉林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协助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扶持家庭林场等工作。

林业:负责组织全县林草资源保护修复、监管、监测和利用,以及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承担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荣桓镇林长责任区域

林长职务

姓名

现任职务

电话号码

责任区域

林长

尹乙鸣

镇党委书记

15886495758

全镇区域

第一副林长

夏永峰

镇党委副书记、

18873472828

全镇区域

 

 

人大主席

13974782132

锡岩村

王志祥

政协工委联络负责人

13875671662

中湖村

刘志鹏

专职副书记

13762423664

南湾村

雷海滨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3875600036

长岭社区

陈石祥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13875719896

横板村

胡飞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13762407678

杉山村

谭建国

副镇长

15074764526

知塘村

 

人大副主席

15343044013

泉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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