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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蓬源镇 发布时间:2016-12-22
蓬源镇2016年民政工作总结
周爱荣
2016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镇民政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6年,全镇农村低保548户980人、下半年全面落实全县农村低保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清查候低保户320户586人,截至12月底,开展低保回头看工作增加低保户10户。
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镇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5人;着力加强镇敬老院的日常管理,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消防安全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1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特事特办,积极应对、配合上级部门解决军人家属刘立中的问题。
2、农村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16年,全镇有35人次填表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万多元;开展临时救助86人次,救助金额54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23万元左右;倒房户开展灾后重建改造2户。解决资金1.3万元,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镇孤儿的摸底、救助,解决原订塘村1名孤儿生活稳定。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横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筹建新的横路社区。并村后,完成了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为加强新建社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政策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社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镇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55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立基本养老协会。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小额保险等为老人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低保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200元、600元。2016年全镇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资金于12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镇共32人;经县博爱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镇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5人;补助资金5000元于12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
六、其他工作
1、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小、中、大生出具证明。
2、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16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3、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镇精准扶贫改造项目、党建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两学一做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村、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17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5、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6、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7、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8、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