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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3
为了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巡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成员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阳洪平 胡永亮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文 辉 刘文桂
余建湘 曹 文
各村(社区)协管员11人
二、巡查内容
1.未经批准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耕地的
3.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三、巡查职责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具体巡查村民建房是否为一户一宅,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具备分户条件,是否符合法定面积,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2.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村民建房方面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乱占耕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
是否有其他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和其他未经批准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负责巡查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管、质量安全。
4.村级协管员
对本村辖区内定期不定期巡查动态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
四、巡查要求
1.建立动态巡查台账
2.发现有违规违法建房和破坏耕地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