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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蓬源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0-11-30
蓬源镇“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
实 施 方 案
蓬发[2020]29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的要求,进一步监督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打通监督与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建设融监督和服务于一体的“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平台,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督促干部履职作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服务人民群众。为更好落实该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做到第一时间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收集分流信息、评估研判情况、处置回应群众诉求、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民生民意、部门处理、信息公开、监察监督,使基层“权利受监督、政务尽公开、信访不出村、管理更规范”,将“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打造成为线上村(社区)务公开、畅通民意表达、回应群众关切、便民利民服务、促进村(社区)民资质的公共平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监督为先,便民利民。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及时关注、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群众在微信群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主动认领、解答、交办、反馈。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党在基层利民、惠民、富民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纪法一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
(二)关切群众诉求。依托“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推动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对于微信群中群众的诉求反映、信息咨询、申请事项等信息,第一时间做好收集分流、评估研判、处置回应、督办暗亏,并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依规依程序进行严查快处,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助力群众增收。充分利用“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平台,将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与扶贫(帮困)惠民要求有效对接,不断激活社会力量和群众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监督村(社区)权力运行。充分利用“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平台优势,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扶贫、惠民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公开村务、党务、财务等内容,公示公开各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扶贫实施情况,主动接手广大村民群众,社区居民监督,真正让村(社区)级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上下贯通,有机结合。
(五)助力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平台,助力党委和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事件处置、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社情民意调查、文明创建、应急救援等中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管控能力和各类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效率和能力。
四、方法步骤
(一)建群入群原则
1.按照“一户一人”的原则,建立“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确保每户至少有1人入群。
2.各联村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干部、村辅警以实名制分别加入各自联系的村(社区)微信群。
3.村(社区)微信群实行规范化命名,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统一为:网上衡阳衡东蓬源镇XX村(社区)群。
(二)建立问题处理流程
构建完善的问题发现、收集、研判、分流、处理、反馈、回访“链条式”受理办理流程,督促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及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为民服务。
各村(社区)微信群管理员收集群众诉求反映,能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超过权限范围的第一时间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蓬源镇“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健
副组长:各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各村驻点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蓬源镇“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下简称“镇微群办”)
镇微群办职责:
1、督促知道村(社区)按要求及时在微信群中进行村(社区)务、党务、财务等事务公示公开,宣传上级惠民、富民政策措施等。
2、收集镇里村(社区)微信群管理员报送的必要台账。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及时向县市区微群办报送相关工作报表。
3、对村(社区)微信群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属于村(社区)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应督促村(社区)及时进行回复、主动认领并切实解决;对超越村(社区)职责权限范围的,乡镇主动认领,及时回复并加以解决;对超越乡镇职责权限的问题,及时上报县市区微群办,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镇党委负主体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镇组织室负组织管理责任,统筹对所辖村(社区)监督服务微信群的运行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各包村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干部、村辅警要实名制入群,要保证有2名以上管理员负责他日常督办,参与“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村(社区)微群管理员职责:
1、按照县市区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公开村(社区)务、党务、财务等工作内容;
2、及时关注微信群内诉求反映,及时回答群众咨询,解答政策问题。
3、主动认领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应当解决的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超越本级权限的问题,及时报镇政府处理。
4、注重村(社区)微信群信息安全,在群内宣传《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
5、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严禁网络暴力。
6、向乡镇报送相关报表。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发现、收集、研判、分流、处理、反馈、回访“链条式”处理机制,及时发现、收集群众的诉求。对问题诉求实行限时办结,急办事项要立即办理,一般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事项及历史性遗留问题等在权限内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各类问题诉求办理结果要在“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内公示公开。建立线下消化机制,定期召开由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村辅警和群众代表等共同参加的微信群工作监督例会,报告、监督近期微信群内收到的群众诉求、申请事项、舆情信息等问题办理情况,并收集群众新的诉求。同时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得散步、传播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及有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