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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31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洣水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肖文宇
组 长:镇长
副组长:曹晓芬、袁冬清、刘建红、谭建华、李亚辉、刘洪林、康志、周娟、颜勋(常务)、刘丹
成 员:刘志强、谭湘源、何树生、林业站全体人员、全体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泽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洣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
一队队长:宋泽贵
成 员:肖 鹏 阳俊其 许光明 彭建华 丁岳峰
谭 敏 王湘辉 刘少先 陈辉光 彭爱民
二队队长:何树生
成 员:贺 忠 彭引涛 颜子鑫 谷汤禹 尹志雄
谭 泉 陈思忠 施焱培 阳迪文 杨 典
二、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按照形式多样、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务必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1.镇一级,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宣传横幅15幅(指定行政村悬挂),标语25条,在人员聚集地和马路两旁书写大字标语6条,分发宣传资料5000份。
2.村一级,各行政村必须悬挂横幅一条,张贴标语10条(原则上每组一条)。在森林防火高危期必须督促村护林员鸣锣示警。
3.镇各直属单位,尤其是学校,必须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上好一堂防火课、出好一期防火墙报、写好分发一份致家长的防火信、写好一条路边大字标语。
三、责任落实
1.明确防火责任。党委书记、镇长为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责任人,各村联点领导、驻村负责人、驻点干部为各自联村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支两委干部、村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与镇政府签订好森林防灭火责任状,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发生火灾、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镇政府有关规定问责处理。
2.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一是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二是联村镇干部到村开好全体村干部、党员组长会议,要划分责任区域,定人定点,落实责任,尤其是特护期(清明、国庆、秋收)前后,凡天晴天气,联村干部必须下村靠前指挥,村支部书记包村,其他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山头,村护林员来回巡查,确保不发生火灾火警。
3.开展专门巡查。每年的森林防火特护期,镇政府将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无间隙地进行检查督促:一看标语是否张贴到位,二看村级护林员是否在开展巡林工作,三看是否鸣锣示警,四是严查野外用火。
四、主要措施
1.强化值班调度。镇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气象情况的变化,及时用电话通知各村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镇林业站要直接电话调度到村护林员,及时发送火险预警预报,凡国庆、秋收、清明等重点时段,各村要安排专门的人值班值守。
2.紧抓调度重点。村一级必须做到"六个必须":一是特护期内必须把森林防灭火摆在工作的中心位置;二是实行24小时值守,村主要负责人手机要随时畅通;三是联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护林员必须鸣锣禁山;四是达到三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必须组织专班巡逻查处野外用火;五是各村要组织不小于1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六是凡发生火灾村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六个必须是铁的纪律,是常规常法,没有做到的,要坚决查处。
3.组织巡逻巡查。凡重点时段危险天气,镇组织专门的森林防火巡查队进行巡查,各村要紧密配合,严查野外用火,做到冒烟就查,有火就抓,烧山就抓。
4.预备扑救队伍。各村要组织一支不少于10人的打火队伍,预算一定的经费(可在村级预算中列支),定好人员,预备好器具,一旦发生火情,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如果动用镇半专业扑火队(1000元/次)或县林业、应急专业扑火队(2000元/次)按照"谁起火、谁负责"的原则,其有关扑火费用由肇事者负责,村找不到肇事者的由村里负责承担。
5.做好物资准备。镇负责镇一级干部的防火物资储备,包括服装、打火工具等等。村负责村一级的防火物资准备,必须配备铜锣、口哨、一定数量的弯刀、拖把等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服装、打火的二三号工具和其他先进的打火工具(可在村级预算中列支)。
6.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向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34-5222274)报告情况,以便采取紧急措施。森林防火特护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当天火情情况。
五、奖励处罚
年底对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排名站队,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评比的办法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
①村范围内每发生一起火情。(一次扣5分,分值20分)
②成立以村为单位的半专业扑火队,人员不少于10人。(未成立扣10分)
③村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未设立扣5分)
④村森林防火特护期鸣锣禁山。(少一次扣2分,分值10分)
⑤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随叫随到。(不服从安排一次扣5分,分值20分)
⑥邻村发生火灾,村组织防火队员预防得力,杜绝火灾蔓延。(蔓延一次扣5分,分值15分)
⑦本村一旦发生火灾,要查出火灾肇事者,未查出一次。(一次扣5分,分值20分)
兑现奖惩:各村每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目标考核,并设立单项工作奖,对排名前3名的予以奖励表彰。防火特护期按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予以奖惩。
护林员履职情况好且责任区内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全额发放当年工资;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抽查不在岗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每次扣除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加重经济处罚;年度内出现3起及以上火情、火警、热点的或发生一起3小时以上森林火灾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该村护林员予以调整。
镇政府森林防灭火巡查专班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村干部未按规定进行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的一次扣除该村绩效考核奖金300元,未组织和督促村防火信息员开展巡逻宣传的一次扣除该村绩效考核奖金300元,发现在林区附近焚烧易引发火情,村未及时发现制止的一次扣除该村绩效考核奖金500元。
洣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