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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2
珍政发〔2014〕9号
关于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研究决定,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和预警预报程序,并制定责任追究制。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调度、转移、保障、应急分队六个工作组。山洪灾害重点防御村必须相应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由村支书、村主任负总责,各组组长为成员。
一、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成员
政 委: 向 前
指挥长: 胡雪松
成 员: 赵伟科 董冬槐 谭志斌 谷阳雄
王伟平 陈勤慧 谭秋成 向中桂
监测组组长:陈勤慧
成员:向中桂 康知林 文宣云
信息组组长:杨水华
成员:向玉梅 谷雪媛 谭建辉 王 强
调度组组长:陈勤慧
成员:王伟平 罗少中 廖炳火
转移组组长:谷阳雄
成员:向中桂 刘海清 罗 勋
保障组组长:谭志斌
成员:谢介鹏 曾 达 黄 珂
应急分队队长:赵伟科
成员:谭志斌 陈勤慧 阳冬林 彭泓璋 罗腾飞
信 号发送员:王伟平
二、各工作组工作职责及预警报警程序
1、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量、水位、滑坡点的险情等情况。
信息组:负责收集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各类预警信息,随时掌握降雨、洪水预报、泥石流、滑坡、工程险情等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及物资车辆等的调配。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协助村组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应急分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救援工作,必要时协助村组执行强制转移命令。
信息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乡镇指挥长的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到相应村组。
2、预警报警发布程序:
一般情况下,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滑坡,水库、山塘溃坝或通讯联系中断等紧急情况,乡镇、村组直接发布预警报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报警工作。
三、责任追究制
1、以上各组统一同从指挥部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停发两个月下乡补助。
2、各组不服从调度造成的一切后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附:指挥部人员联络表
珍珠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