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财政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站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做好财政资金安全工作,现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库[2017]29号)、《衡东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财库[2017]2号)文件精神,成立洣水镇财政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小杨
副组长:谭志斌
成 员:董冬槐 曹晓芬 刘海清 刘志强
附:洣水镇财政资金安全工作方案
洣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洣水镇财政资金安全工作方案
一、实施内容
1、岗位和人员管理
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做到不交叉设置、不重复设置,足额配备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离岗要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
2、账户管理
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单位账户,严格执行财政开立账户的核准程序,不违规开设账户,不得存在财政要求撤销而未撤销的账户,账户资金收付应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核手续,出纳申请授权支付时,会计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凭证支付印章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后,身份证书存取介质(UKEY)按规定更换、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要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
4、会计核算管理
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审核原始凭证,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配备保险柜、专用档案室等会计档案管理设施,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包括与县国库部门核对拨款及往来账,与银行核对月末存款余额,会计与出纳核对现金余额。
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分管领导及财政所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工作,并精心组织实施,按上级要求开展财政资金入库、上解、拨付及结账工作。
2、真抓实改,完善机制
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也是保护干部安全的屏障。要充分认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3、强化责任,违规必究
深入分析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做到有问题必查,查出问题必报,如有发生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