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九打九治”和“八条断然措施”为抓手,结合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县安委办制定了《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作风兴安、宣教普安”。    

 

                    衡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420

 

 

 

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紧扣非法违法、重大隐患等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摸底排查,强化整改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打击整治到位,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四项相对指标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任务分工

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由政府办分管领导总体协调。

1、坚决纠正安全生产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

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负其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蔡长元同志负责协调。

2、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负其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蔡长元同志负责协调。

3、治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违规借用资质、安全生产评价弄虚作假等问题。

责任分工: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宋燕湘同志负责协调。

4、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屡禁不止、难以根绝的问题。

责任分工: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谭晚林同志负责协调。

5、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责任分工: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罗上平同志负责协调。

6、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责任分工:各级安委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县安委办负责统筹,罗上平同志负责协调。

7、着力解决事故调查超时限,相关肇事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分工:县安委办牵头,谭晚林同志负责协调,县安监局、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督查。

三、推进措施

(一)严格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组织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行政执法,切实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启用行政执法软件系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廉洁执法现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监人员执法水平。

(二)规范安全许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加快实现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管相对分离,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和中介机构在贷款、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激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驱力。

(四)开展“九打九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乡镇及县直单位实行县级领导带队驻点督导。

(五)推进整顿关闭和专项整治。全力以赴打好整顿关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攻坚战和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关闭整顿计划。继续抓好油气管道、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整治。

(六)完善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今年630日前,按上级要求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做到“五个全覆盖”。930日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

(七)严格事故查处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事故责任人必须追责到位,事故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让肇事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付出代价。特别要加强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和督办,确保依法如期结案、查处到位。

(八)强化事前问责。注重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而不报告或不处理的,按失职渎职严肃问责查处。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及舆论监督,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不当履行执法职责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一月一调度、两月一行动、三月一公告、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绩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以及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集中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

四、时间安排

  ()全面动员部署(43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以专门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营造工作氛围,确保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县安委会、县各配合单位动员工作在430日前完成;各乡镇安委会、县直各有关配合单位及配合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更加详细具体的子方案,于430日前报县安委办,安委办将子方案统一报市安委办和县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

  ()扎实推进整改(430日至6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列出的主要整改任务,认真查摆、分析原因、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不分阶段边查边改,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的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取信于民。整改期间,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及各配合单位、县直配合单位对各自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均不能少于1次,县安委办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610日前,各乡镇安委会、直各配合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巩固拓展成果(621日至12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联动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补火”。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上下联动整改成果。县安委会本级、各乡镇、县直各配合单位巩固整治小结两月一报,全年总结于1125日前报县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办成立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罗忠奇任组长,县安监局纪检组长蔡长元任常务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及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责任股室及联络员名单于42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强化联动推进。县安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上下联动整改要求,组织本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联动整改工作方案,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县直各配合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统筹协调,负责制订联动整改的子方案,召集相关配合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配合部门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督查督办。县安委办将组织由有关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打分,打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安委办将予以通报、约谈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

(四)注重典型示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各级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对于联动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县安委办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734-5233696

 

                            衡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     年4 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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