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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24-03-21
高湖镇机构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全面履行和承担五项职能: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基层政权。
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旅游开发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收入,发展集约经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保持人口适度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民居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健全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和完善村账镇代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加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强化基层党建,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后备力量培养,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群共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单位的驻镇干部。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