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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25-05-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防汛实行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洪,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三)制定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及地灾点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地灾点灾害等。
二、辖区情况
(一)自然特征
高湖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冬暖春旱、夏热、湿度大、云雾多、无霜期长、秋多绵雨、冬短夏长,盛夏连晴、高温多伏旱等气候特点。流域内四季分明,气候较温和,降雨较充沛,但年内分配和时空分布不均,夏秋降雨集中,易发生暴雨灾害,雨季集中在5~10月,年均降雨量1310mm左右。
(二)灾害风险源分析
我镇绝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50、60年代,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低、施工条件差、技术落后,加之运行时间过长、病险严重,主要可能发生:一是遇超标准洪水,洪水漫坝,可能导致坝体垮塌,严重影响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溢洪道边墙垮塌或山体滑坡堵塞溢洪道,导致洪水不能正常排出,库内水位猛涨,导致垮坝事件发生;三是放水设施无法正常打开,导致无法降低库水位;四是监测观测不到位,无法及时排除险情;五是我镇地理位置较高、沟谷较深、植被较好,不易发生山洪灾害,但一遇大雨或久雨会发生地址滑坡。
(三)灾害防御体系
根据高湖镇实际,建成了以下洪涝防御体系:一是水位监测哨,分别在16个水库地段,每个监测哨落实水库管理员和水库巡查员2人。二是信息体系,镇防汛网络与县防汛网全面贯通,升级改造了信息网服务器,及时收集防汛基础数据,同时对镇域内的山坪塘、水库、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点等防汛信息建立数据库,每个点落实专门巡查人员。三是防灾救灾体系,成立了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建立了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了救灾方案、组建了抢险突击队、储备了防汛物资等。四是防洪排涝项目。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14座。五是洪水预警报警系统。在1座小二型水库设有水位标尺和在线雨量监测器,24小时实现动态监管,并设置醒目的洪水线,洪水水位到达每个阶段都能全面掌握。
(四)重点防护对象
一是16座大型水库(其中2座小一型,14座小二型)。仙鹅塘、大兴水库、知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是山坪塘库。镇域内105口山塘等。三是山洪危险区防御点。全镇20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涉及的受威胁人群和建筑物等。四是10个地灾点,涉及的受威胁人群和建筑物等。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有防汛任务的行政村(居)、小(1)⑵型水库,重点山坪塘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一)防汛指挥部
高湖镇人民政府设立高湖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高湖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防洪办)设在高湖镇党政办。
1.镇防指组成
镇防指由镇人民政府书记黄珂任指挥长,分管领导陆依谦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主任,应急办主任,水利站站长,财政所所长,交通站站长,卫生院院长,城建站站长,派出所所长,小学校长,国土所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业站站长,文广站站长,中学校长、高湖卫生院等为镇防指成员。
2.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协调解决全镇汛前检查、汛中抢防救灾、汛后善后工作。
应急办:负责防洪抢险安全工作的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防范工作。
水利站:承担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镇防汛的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等工作;提供汛情;负责全镇重点工程的防洪调度;提供防汛技术指导;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汛资金、按镇防指确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交通站:负责所辖水运、公路交通设施、工程 、装备的防洪安全应急抢险工作。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城建站:负责集镇防洪、排水、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集镇供水相关工作。
派出所:组织全镇民兵进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安全工作,优先护送防汛抢险、防疫、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打击偷盗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中小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各级学校洪涝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对学校师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灾情及时处置并做好统计和信息反馈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民安全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倒房重建工作。
国土所:负责组织协助各村和相关单位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山洪泥石流等地质 监测、预报预警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占地。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林业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好各林场防汛工作和汛期漂木的管理工作。
宣传站:负责组织防汛宣传工作、对重点防洪地段和区域架设高音喇叭,便于群众转移撤离。
(二)各村(居)防汛指挥部
各村(居)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洪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本村防汛工作。
(三)抢险队伍
高湖镇抗洪抢险队伍以镇干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民兵应急队员为主,组建综合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同时各村(居)组建应急防汛抢险队伍。紧急汛情下,各防汛抢险队伍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村(居)及镇级各部门(单位)组建应急防汛抢险队伍。开展汛前检查、防汛准备、查隐排患、汛中抗洪抢险、抗灾自救、灾后水毁修复和恢复生产。在紧急情况(如遇超标准洪水与外界失去联系等),按照“以人为本,全力救灾”的原则,迅速组织群众就近、就高撤离沿着村道向学校村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负责人任队长,按不同洪水量级和所负责的地段投入抗洪抢险。
所有应急防汛抢险队伍都要服从大局,服从指挥,服从调度,在接到镇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并按预案的设置方案,调动路线、抢险任务规定投入抗洪抢险战斗,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
气象信息主要包括:当日降水量及上游降水量、预报中、短期降水量,未来天气形势分析,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2)水文信息
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降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2.水库信息
水库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人员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内容。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降汛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
3.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水毁情况;蓄水和供水情况;灾害对居民住房、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水力发电、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灾害动态信息,按规定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重大防汛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行动总体要求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队伍,检查维护防汛工程设施,储备足够防汛物资、保证通信畅通。
2.洪水灾害预警
(1)当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大流量泄洪或出现较大风险情况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下游预警。
(2)当遇特大暴雨洪水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水库溃坝后可能淹没范围的居民预警,为群众转移争取时间。
(三)预警级别
1.一般(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预警:
(1)一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一般支流1000亩以下(不含1000亩)堤防发生决口;
(3)水力发电站发生一般险情、山坪塘发生垮坝或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发生面积大于10万亩的涝灾
2.较大(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预警:
(1)两条以上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过警戒水位的洪水
(2)一般支流2000亩以上堤防发生决口
(3)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20万亩的涝灾
3.重大(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预警
(1)一条以上主要支流发生超保证水位的洪水
(2)重点小(一)、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面积小于10万亩的涝灾
4.特别重大(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预警
(1)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2)发生面积大于40万亩的涝灾
(四)应急防御方案
1、一般状态下的防御
镇防汛指挥部按照不同洪水级别明确指挥调度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当洪水各水库水位在正常蓄水水位以下时,防洪指挥调度和抢险工作实行属地管辖负责制,并随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汛情。
当各水库水位在正常蓄水水位以上时,由镇防汛指挥部设立前线临时防汛抢险指挥部。镇防汛办通知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协助水库所在村(居)紧急疏散转移群众及财产,并做好安置工作。
(二)紧急防汛状态下的防御方案
当水库洪水漫顶时,镇防汛指挥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1条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届时,防汛指挥调度增加以下内容:
1、镇防汛指挥部设立前线临时防汛抢险指挥部,由汛情预
报组;抢险救援及治安保卫组;救灾安置及灾情收集组;电力、通讯保障组;卫生防疫组;防汛文秘组;工程抢险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共八个工作小组。前线临时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和工作人员由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指派,并根据汛情需要随时增加工作人员,前线临时防汛指挥部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
2、紧急防汛期间,镇防汛指挥部根据抗洪需要,有权调用
任何部门、单位、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人力等社会资源。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行动为四级
进入汛期,各村防指办应24小时值班,跟踪雨水情、掌握工情和灾情。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镇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可能危及下游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险 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防指办。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
涝灾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防汛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方面等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镇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情况。
(二)应急行动
水库、山平塘溃坝
(1)当出现水库山平塘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指挥机构或工程权属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向镇政府和防指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地方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行政村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为抢险争取时间和创造条件。
(3)水库、山平塘溃坝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抢堵预案,加强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明确行政,技术负责人、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灾民转移安置组等、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户。
(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按等级分别由各村防指负责调查、处理,对灾害过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将结果报镇防指。发生较大洪水灾害,镇防指负责调查、处理,对灾害过程全面分析研究,并将结果报县防指。
六、 应急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办与各村(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系以有线电话为主,各抢险救援点间的联系以无线通信为主,除手机外的(无线通信设施),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配置。同时,在汛期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特别是指挥机关和首脑机关的机线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对洪灾中出现的线路中断情况,通信抢险队伍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信。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为提高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效率,镇党委政府及镇防指可以根据灾情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变化,临时调整和机动安排上述各抢险救援组的工作人员,所有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地按照镇防指的统一安排调动,到岗到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防汛抢险救援组的人员集结和调度、任务安排一律由组长负责,所有成员必须听从指挥。
机动抢险组:根据灾情的发展变化,到达灾情最严重的部位展开应急抢险。
后勤安置组:根据情况将工作人员安排到各安置点,负责协助各救援组解决转移群众的吃、住、就医等问题,做好转移群众的安抚工作,管理和发放好救灾物资。
上述各组人员的具体岗位安排和船只调动,由各组的负责人实施,分管安全的领导协助。
各村要组织辖区内干部、党员和抢险救灾小分队,组成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组,按照本级防汛预案有序组织规划区群众安全转移。
(三)节供电与运输保障
防洪抢险供电由杨林供电所负责,汛期供电线路和主体设备不带病运行,洪灾出现时,力争做到淹没区全部及时停电,非淹没区正常供电,保证指挥部、首脑机关、公安机关、医院、灾民安置点、救灾人民集结点、救灾现场的正常供电,并分别组建2支以上的电力抢险维护队伍,落实责任,制订救灾现场临时供电方案,保证抢险照明所需,灾后及时对受灾区域恢复正常供电。
抢险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由镇防汛指挥部安排落实。负责抢险队伍、器材的运输,负责灾民和灾区生活必需品运输,负责灾民及物资的转移和运输,车辆数量按洪情分级调配。抢险车辆以泥龙客运车营运组和社会临时调度为主,抢险船舶的调配由镇交管站根据抢险需要和水位情况进行合理调配。
为保障各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凡被调集的车辆、船舶必须保证状况良好,随调随到。
(四 )治安与医疗保障
防洪抢险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以及主要路段的交通管制,由白衣派出所负责。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指挥部和要害部位、重要设施、灾民聚集地和受灾物资存放点,及时平息各类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干扰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违法行为。大洪水过程中,邱家派出所对场镇重要部位和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对抢险运输路段,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的原则指挥抢险人员及车辆优先通行。
当洪水位上涨至禁航水位时,镇船管站派员负责将所管辖船只全部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禁止通航、捕鱼、采砂等水上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高湖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按此预案确定的各个灾民安置点医疗人员配置方案,提前将人员指派到位。
(五)物资与资金保障
在汛前,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充分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真正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防汛抢险常用物资(雨衣、水鞋、电筒、救生衣、抢险船只等)由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自行解决,镇防汛指挥部确定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所需的部分物资由镇防汛办据实发放。在紧急防汛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条款之规定,防汛指挥部有权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物资、器材、通信设备、运输车辆、船舶予以征用,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镇供水站要制定好临时供水方案,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迅速恢复正常供水。镇财政安排防洪度汛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必要开支。
(六)宣传培训与演习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经镇防指负责人审批后向社会发布。
2、主要河段、塘库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出现跨市的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并呈发展趋势;或出现其他在全镇有重要影响的汛情,由镇防按管理权限统一发布。
3、由镇防洪办统一组织各村(居)、单位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镇防指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 、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负责灾后救助工作。由镇防指成立灾后救助组,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办、民政办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城建站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镇民政办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高湖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做好灾后疫情监测、消毒、杀虫、饮用水安全卫生和灾区群众的预防接种等防疫工作,严防因洪涝灾害引发的传染疾病暴发流行。下水管道在洪灾时的安全保障措施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及时恢复疏通下水管道,并组织人员对街道清淤。
(二)抢险物资补充
由高湖镇财政所负责,镇防洪办清点统计,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村(居)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防洪工程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由对应的镇级单位(企业)牵头,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由高湖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提高标准重建。
(五)保险与补偿
积极探索组建洪水保险基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多收益、多出资”的原则筹集洪水保险基金。宣传鼓励洪泛区的居民根据自身实际购买洪灾保险,补偿重大损失,迅速恢复生产和减少对正常生活的影响。
(六)调查与总结
Ⅱ级响应结束后,镇防指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形成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八、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防汛抗灾是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一旦紧急汛情发生,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总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条款规定,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晋级升职、记功等方式予以重奖;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上报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对玩忽职守、违抗防汛指令、临阵脱逃,拒不执行防洪调度、肆意破坏抗洪抢险,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高湖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5年2月16日起施行,如无特殊情况,本预案原则上两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