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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24-10-01
高湖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高湖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谢志勇
组长:丁奕
副组长:刘志鹏、周炳乾、陈志平(常务)
成员:廖益中、董媚怡、陆依谦、袁绪成、刘一波、陈瑞翀、谭志辉、张桃云、眭志亮、付马霖
2. 村级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村干部及护林员为成员。
3. 镇半专业扑火队,成立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队长张桃云。村里组织15-20人的义务扑火队,队长为村党组织书记。
二、宣传教育
1. 认真学习和宣传省市县委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衡东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
2. 加强对在校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对儿童、老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护力度,提供全社会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3. 森林防灭火日常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微信、抖音、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做好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村(社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五一、国庆期间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做到村干部包山头、护林员鸣锣巡山,森林防灭火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 深入宣传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基本知识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教育,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
三、物资储备
1. 镇里林业和应急等部门的扑火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林业部门配备的由林业站负责,应急部门配备的由应急站负责。
2. 村里要配备20个扑火拖把,5把弯刀,喷雾器(手动、按村干部人数)等扑火设备。
3. 在坟山、重点林区继续开展割灌除草、开挖防火隔离带和消防池建设。
四、应急处置
1.特护期和县里发布森林防火橙色及以上预警时,镇机关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护林员要切实在岗履职。
2.村里发生火情时,由村第一时间上报驻村党政班子成员和镇分管领导,并组织义务扑火员和群众进行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3.镇干部必须在30分钟内赶往火险点,按照《高湖镇森林防灭火处置方案》落实扑救工作。
五、责任追究
1.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全年各村森林防火宣传、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进行考核记分。本年度出现较大火情并被县追究责任的村(社区)不予评先评优。
2.驻村镇干部该村出现火险没有30分钟赶到现场的、其他镇干部接镇办公室通知30分钟不能到达现场的,由镇纪委介入调查。
3.村干部在火险发生后,20分钟没有上报镇里,按照“五包一”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分钟内没有参与火险处置的村干部,由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予以追责。
高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