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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23-05-31
高湖镇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确保实现2023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目标,根据衡东县创建办《关于下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商的高湖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根据衡东县创建办《关于下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73项内容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职责明确,措施具体。
组长:谢志勇
副组长:丁奕、周炳乾、廖益中(常务)
成员:刘汉华、邓治国、谢彪、单外军、彭亦鹏、罗岚、刘正清、肖毅、肖头刚、刘正军、罗庚咀、刘继中、单新民、单德、谭金芝、董长桂、肖祖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创建日常事务的落实。
(二)把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在伍湖大道显著位置设立多处公益广告(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等)。
(二) 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无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焚烧垃圾、道路坑洼等现象;居民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现象;无牛皮癣小广告现象;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备完好,无露天排水沟渠,无臭水体。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装灯率100%,亮灯率大于95%。
(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制定活动计划,在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评奖活动;从实际出发,把握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群众需求等,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特色项目。
(四)常态化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活动,比如"屋场恳谈""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
(五)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召开工作会议,安全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无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性侵未成年人等负面舆情事件。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劳动美"等主题实践活动。
(六)镇、村(社区)要做实建强"10+X"志愿服务队伍(10支常规队伍,包括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法规、卫生环保、扶贫帮困、衡阳群众志愿服务队;N支特色志愿服务队伍:根据本镇特色和需要自由组建),建立"点单、派单、接单、评单"菜单式志愿服务机制。村(社区)每支志愿者队伍在"衡阳群众"APP平台上创建的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七)确保政府院内楼栋干净整洁,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污秽破损。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有明显禁烟标志。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食堂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提示语。
五、日常督导
督查调度,定期跟进。镇成立督查组进行平时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形成巡查报告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每月由镇领导带队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难点工作。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8)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