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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22-08-08
高政发〔2022〕 50 号
关于印发《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在我镇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全力以赴防风险、治顽疾、压事故、保有序、惠民生,持续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高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切实提高出行体验,根据省、市、县系列等文件要求和部署安排,特制定我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指导员:谢志勇
组 长:丁 奕
副组长:何武金(常务)、陈志平、袁志祥、邓 静、廖益中、李 平、尹庆军、宁世明、董媚怡、周善政、谢 波
成 员:肖新年、眭志亮、张桃云、唐永衡、曹东辉、各村驻点干部、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由张桃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使各项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在高湖真正落地,全镇交通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真正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切实形成,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路长制""段长制""点长制"全面建立,失职渎职等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礼让行人、不超速、不强行超车、正确使用灯光等安全文明驾行车规范得到大力普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全力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亡人事故同比下降。
三、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1月至10月)。全镇各部门认真评估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推动与各部门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处罚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及违规违法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全镇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巩固拓展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各项工作。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镇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推广镇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按照"谁部署、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对全镇各部门落实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责任管理。对各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底线工作、未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情况,追究"部署环节"责任;对部署后没按要求落实的追究"落实环节"责任;对落实后未按要求检查或检查后没有及时交办的追究"整改环节"责任;对整改后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没有控制风险的追究"验收环节"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巡查机制,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全镇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与部门、个人年末绩效和评奖评优挂钩,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交通问题顽瘴滴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不力,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按"一票否决"处理。
(五)强化工作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镇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附件:2022年衡东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
附件
2022年高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
序号 | 整治类别 | 整治目标 | 整治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 |
---|---|---|---|---|---|
一 | 1、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 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坚决遏制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住建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改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高湖镇 | |
二 | 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 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 | 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 县科工信局 | 县商粮局 县市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高湖镇 |
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 | 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市监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高湖镇 | ||
4、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 | 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以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或个人。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县商粮局 县市监局 县城乡投 高湖镇 | ||
5、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 | 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高湖镇 | ||
三 | 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 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 | 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县住建局 县市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高湖镇 |
7、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 | 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城管执法局 高湖镇 | ||
8、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 | 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县农业农村局 高湖镇 | ||
9、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 | 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高湖镇 | ||
四 | 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 10、清査不合格驾驶人 | 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高湖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