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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15-07-21
高湖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东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和县校车安全管理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决定自9月1日起至10月初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
作的长效机制,为我镇学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通过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校车驾驶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财政所、人武部、信访、综治、城建站、中小学和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镇中小学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完备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保管;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督促学校认真核定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和姓名,并造册登记;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跟车教师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对校车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将校车车牌号、驾驶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督促学校制作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挂图和宣传卡片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镇城管队、工贸中心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把校车管理列入全镇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牵头考核、通报有关部门对校车的监管履职情况,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各学校及校车使用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对校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城建办负责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维护农村道路安全,切实加强二、三级道路养护;在农村道路修建错车道,安装警示桩、警示牌,设置站亭站牌,做好学校门前及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保证校车运行线路的路况完好,停靠站点安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经营性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拉横幅、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加强对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镇城建办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保证路段安全通畅,并责成当地派出所和城管部门做好交通秩序的疏导、监管、维护工作,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1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对出行方式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由镇城管队牵头,信访、综治配合,组织两个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路面运行情况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20日)。中小学依据相关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各相关部门针对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查处超员、违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2014年元月底)。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中小学要组织专门班子制定调查方案,周密组织部署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填写《高湖镇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高湖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登记表》和《高湖镇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统计表》,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排查结束后,要根据汇总情况,编写调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工作。中小学要组织制定校车整治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考核,镇派出所配合并提供宣传资料。中小学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逐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三)集中开展校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查。中小学要会同镇城管队和镇派出所,对全市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档案,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集中审查。对自备车辆,要督促家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四)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镇派出所要协调镇城管队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镇工贸中心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校车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中小学,中小学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顿,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镇政府支持客运企业、社会各界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安全系数高、技术含量大的大中型客运车,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从事校车营运业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合理运用现有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重新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解决远路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站在建设平安陈集、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搞好配合。中小学要主动与镇派出所、镇城管队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 五 )认真做好校车分流减压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以下途径切实减少和分流乘坐专用校车上下学的人数:
1、 提倡学生就近入学;
2、 改善办学条件,让距离学校远的学生寄宿;
3、 动员服务半径以内(小学2.5公里、初中3.5公里)的学生步行上学(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
4、 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上下学或陪读;
5、 倡导公交、客运站点沿线学生乘坐公交车和农村客运车上下学;
6、 控制招生区域和办学(园)规模,不得跨区域、超范围招生。
高湖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