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衡东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高湖镇
> 法规文件
来源:衡东县高湖镇 发布时间:2016-06-14
高湖镇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干部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年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1、考核对象包括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
2、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即:每个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每人设立一个考核台账,满分100分,将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计入台账进行加减分,年终统一汇总作为个人年度的考核得分。
二、考核内容及细则
1、工作纪律情况
①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无故缺席一天扣2分。如公事外出,必须和书记或镇长说明去向,由办公室登记备案。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②赶集日,办公室、民政、国土、财税、计育、社保、林业等窗口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天扣2分。
③机关干部职工开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每月开会累计缺席2次或迟到3次,取消当月的下乡交通补贴(会议考勤包括各分管领导临时召集的工作会)。村干部开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村干部会议考勤包括镇村两级会议,村级会议考勤由驻点干部执行,报镇办公室备案)。
④机关干部职工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的,经片长或指导员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先经片长或指导员签字同意,再报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假后,存办公室备查(党政班子成员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不请假的,一律按旷工一次扣2分处理,每月请假累计5天以上的(含5天),取消当月的下乡交通补贴(休年假、产假、婚假、病假等情况除外)。村干部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请假三天以内的,经片长或指导员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三天以上的,先经片长或指导员签字同意,再报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假后,存办公室备查,凡不请假的,一律按旷工一次扣2分处理,每月请假累计10天以上的(含10天)扣2分,全年累计请假3个月以上的一律予以劝退(产假、病假等情况除外)。
⑤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夜晚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村干部实行工作日轮流值班制。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遇紧急事情可找人调班。凡发现无故缺岗一次扣1分。值班时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机关干部职工值班由带班领导考勤,村干部值班由片长和驻点干部考勤,凡考勤负责人考勤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发现1次扣0.5分。
⑥全镇各项工作实行分线、分片包组负责,分线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调度,片上工作由片长直接调度,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⑦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因酗酒闹事、打牌赌博、打架斗殴、涉黄涉毒和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2、工作落实情况
①每次会议或者平时领导安排上交的表格和其他资料,必须按时按质上交,不按时按质上交的每次扣1分。
②各项工作实行分线、分片包组考核。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分线工作出现一次工作不及时、工作不力或工作不到位的扣责任人1分。分片包组的工作出现一次工作不及时、工作不力或工作不到位的扣责任人1分。
③平时工作被上级点名批评(以文字依据为凭证)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驻点村工作在全镇年底考核评为最后一名的,每个驻点干部和村干部各扣2分。
3、加分项目
①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正面宣传高湖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奖励0.5分、2分、4分、5分。(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②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平时工作被县主管部门会议点名表扬的(以文字依据为凭),给予当事情人加1分。驻点村工作在全镇年底考核中评为一、二、三名的,每个驻点干部和村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分管工作被市县作为典型推介的,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各5分。
③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处理突发事件或突击性工作时,参与有力,处理得当的,视其情况可给予1到5分奖励。
三、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得分在70-80分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奖惩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兑现,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为基本称职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警示谈话。考核等次评为不称职的,一律引咎辞职或劝退。
2、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机关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享有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和绩效工资挂钩。年终按实际得分情况核发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奖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即按照每个人实际得分作为百分比,对应每个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奖档次标准和每个村干部绩效工资档次标准相乘所得数字即为每个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奖和村干部绩效工资数。
4、办公室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和奖励情况每周例会予以公开通报,每一个考核年度未进行汇总统分。(考核年度以农历为准)
5、考核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