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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换届选举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办3组:办公室、监督指导组、信访维稳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各乡镇要参照县里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对每个村(社区)要派出指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将纳入2017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体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换届选举有关经费,宣传、政法、公安、检察、司法、“两办”督查室、财政、信访、审计、卫计、经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肃选举纪律。坚持挺纪在前,防范在先,认真贯彻落实和遵守省委“八个严禁”要求(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市委“九不”换届纪律(不请吃一餐饭;不打一个电话;不发一条信息;不打一个招呼;不许一个承诺;不搞一个暗示;不接送一包香烟;不接送一个红包;不拉一个“小山头”)和县委出台的村(社区)“两委”换届“七条组织保障措施”、衡东县换届风气监督“三十个不准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乡镇党委要明确参选人不正当竞争和非法竞争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划定法纪“红线”。乡镇党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集电话、信访、网络和手机短信于一体的举报平台,切实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的全方位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政法、公安、检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选举过程中的治安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破坏选举、扰乱正常换届秩序的行为,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犯罪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查快结,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三)强化指导督查。要落实“四包一驻”负责制度,即县领导包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正科实职领导干部按籍贯安排到乡镇和乡镇机关干部一起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组,组内党员、组长、村(居)民代表包户;县直机关干部和公安民警(每个乡镇已安排一个安保小组)在换届的关键环节驻村(社区)指导,乡镇干部要全程驻村(社区)指导。要通过实行“四包一驻”责任制,切实抓好财务清理和组织整顿、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组织意图实现、换届风气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向每个乡镇派出换届监督指导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换届风气监督。要指导、帮助村(社区)分析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要摸清底数,提前介入,上下联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各乡镇要积极推行换届选举全程记录制度和全程签字制度,在换届选举的逐个环节,要及时填写《衡东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记录本》,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和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纸质资料等媒介,大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政策、程序和纪律要求,宣传近年来各乡镇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村(社区)基层干部优秀事迹;各乡镇要组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进村入户,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党员、群众和参选人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网情动态监测,严防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误导群众,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群众工作。县信访维稳组要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置工作;乡镇、村(社区)要组建信访维稳组,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落实通气交办、限时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核查,尽快办结,出现越级上访的要严格追责。实行换届选举每周一报告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部和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加强对重大信访的预警防范,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抓早、抓小,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