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浦镇      发布时间:2023-08-14


大浦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9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大浦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问题成因进行深刻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①镇党委扛牢主体责任,针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镇在本轮巡察中加强了党委研究调度,并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开好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并推进问题整改。②已制定《大浦镇2022年机关管理办法》,完善了值班、考勤、公章、办文、办会、接待、采购、保密、档案、财务管理等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对于这两轮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经下发追缴函通知到个人进行追缴,目前正在陆续退款中。

乡村振兴工作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制定第四季度城乡治理标准化方案,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拨付,在202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务虚会上将大浦民主街二期搬迁项目、浦园东街提质改造、建设大浦生态停车场等民生项目提上议程,加快推进民生项目进程;成立了大浦城管中队,加大浦街城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摆乱建现象,在每日整治下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明显好转;配合大浦交警中队,加强交通劝导员赶集日值勤;大浦镇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正在进行中,目前已完成任务过半;在垃圾清运合同中,严格规定垃圾清运次数,制定垃圾清运奖惩措施。加强村组对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监督,对肇事人进行严厉处罚,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机制。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点清了底数,尽可能盘活闲置资源。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已根据东宣发〔2022〕2号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对我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进行完善,提高针对性,并将缺失台账整理归档。②已对大浦镇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更正完善。③已召开大浦镇意识形态工作年底考核部署会,下发《大浦镇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暨明确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村(社区)提高站位,加强认识,要求村(社区)及时上报"村村响"广播工作情况,同时,完善意识形态有关台账。已对全镇所有村(社区)"村村响"广播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情况汇总后发函至衡东县融媒体中心,请求派人重新调试维修。

信访工作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执行。①已建立健全大浦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联席办各项制度与职责职能。2022年8月以来大浦镇已召开4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信访联席办要求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明确信访联席会议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要求议事议程由信访联席办专题研究再行召开,会议之后形成纪要,将相关精神传达落实至相关责任人、责任村社区。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2023年镇重点信访人员、群体完成了梳理,适时适当调整了各类五包一工作专班人员,并下发至各包案责任人,压实了"五包一"信访工作责任制。镇信访联席办报请镇党委同意,将镇综治中心视频会议室设立为信访值班场所,张贴镇党政领导值班表,镇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在接访过程中,尽可能当面解决上访人的问题并做好登记。2022年8月,镇信访综治办新增一名公务员为综治专干,安排一名公务员任专职信访专干。出台2023年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信访各项任务与指标计分考核,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完善信访工作资料台账,提升村(社区)干部信访工作问题处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的业务能力水平,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5.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学习贯彻落实,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条例、规定、意见等的学习,并加强了对镇村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学习教育,帮助其深化认识理解。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一是提高可办事项覆盖率,经整改,目前便民服务中心可办事项覆盖率由36.31%上升到100%,远超省、市目标值。二是完善政务中心值班制度,建设清廉大厅,打造"微笑政务"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加强政务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值班表对政务中心人员从严进行管理,提高工作纪律意识。③强化征迁工作中镇村组干部担当作为。一是镇党委主动面对经开区及周边历史遗留问积极深入调研,排查分析,多次牵头问题矛盾的化解。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的调度协调。镇主要领导干部多次深入拆迁重点村进行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④加大项目阻工的打击力度。开展项目开工护航,联合公安部门对无理阻工的部分村民进行打击。

6."三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已加强河长制工作落实,建立《大浦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镇村两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对负责巡河台账资料整理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如实、正确、细致记录巡河情况,确保台账真实性。建立镇村两级联动机制,对河长制工作开展联动宣传,以点带面增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定期开展河道保洁,维护河道清洁。②田长制、林长制存在问题已整改。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申请田长工作经费的发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部分村出现的田长制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①加强资金追缴,召开会议对违规发放、不规范报销的问题集体研究,不符规定发放的车补、误工费、奖金等已发追缴函通知当事人进行退款。②已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一是补齐凭证资料,二是组织业务学习。组织党政办同志认真学习东办发[2017]16号《关于印发《衡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行[2018]1号《关于调整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东财行[2018]4号《关于明确县辖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准确把握招待的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接待超标准现象。三是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对口、对等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会议用餐和上级检查用餐时,原则上都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同时加强与接待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对接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①部分村的征迁款已发放到位,目前,政府正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把相关村滞留的征地款发放到位。②严格规范采购程序,现在所有项目都必须先办理采购后实施。③根据大浦镇党委政府抗旱工作方案实行各片包干负责,由包片负责人出具领条将款项领取用于抗旱车费、生活费等相关开支。④镇干部垫付,加强财务管理,以后必须通过采购平台进行采购。⑤因当时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将工业园区坟墓迁出,大浦镇党委政府为完成县征地拆迁工作,决定建设狮塘山公墓,现在正督促借款人及时结账,在今后项目工作中,大浦镇严格实行按进度拨款,杜绝超进度付款情况出现。⑥现正在跟托财渔业联系收取款项,无坐收坐支现象。⑦已规范镇村项目建设报账,完善了狮塘村垃圾清运点清理工程的相关资料。

9.工会政策执行存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已按照工会相关标准将2020年工会会费缴纳至大浦镇工会联合账户。②已将不符合本单位工会支出的费用追回并缴纳至大浦镇工会联合会账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③结合2022年县总工会对乡镇工会财务清查工作,将百岁老人慰问款、退休干部生日购物卡等款项按照财经规定,由财政列支。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根据大浦镇领导干部责任分工表显示,我镇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未分管交通运输、民政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片,增强纪律意识。②已整改完成。加强业务学习。派出一名同志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同时在周例会上增加业务学习内容,提高干部业务水平。③严格根据县委、县纪委要求加强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大浦,并针对开展情况完善了清廉单元建设系列台账。④镇党委进行认真反思,并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因处分下调的工资,已下达追缴通知书,向相关人员进行追回。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①已积极对接县编办开展清退临聘人员相关事宜。②狠抓作风建设,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加强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人员的监督管理,已经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谈话提醒,要求其遵守工作纪律。③关于"村级干部队伍不稳定"的问题,针对个别村干部长期不在岗履职的情况,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此类情况,我镇党委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对全镇18个村(社区)全体"两委"成员进行干部作风自查,并在年底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奖惩。

12.党建工作虚而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①一是组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专干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结合市、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比学促评"的通知》,对辖区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行自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村社区年度目标工作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23年起,将各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比季通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②已完成2022年党委收缴入账工作,对前度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认真进行了整改。③已结合村社区的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村已完善好党建资料,同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督查。

通过全面整改,大浦镇全体党员干部深受思想洗礼和行动鞭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下一步,大浦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375101;通讯地址: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邮编:421421。电子邮箱:11481581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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