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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浦镇 发布时间:2024-03-28
大浦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六)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九)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