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衡东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大浦镇
> 法规文件
来源:大浦镇 发布时间:2021-06-16
索引号 | 00000000/2021-73195 | 统一登记号 | 浦政发【2021】28号 | 文号 | |
公布时间 | 2021-06-16 | 来源 | 大浦镇 | 信息有效期 |
根据《2021年衡东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大浦镇实际就大浦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一、实施划片招生
划片原则:依据2016年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文件(浦政发【2016】31号),划片范围为:大浦浦园社区、东浦社区所属户口(含驻镇直属单位),狮塘村,新石桥村(不含新石桥第22组、第19组、第18组,即原老石桥村第3组、4组、5组除外),蓟江村第1至10组(不含蓟江村第11至第21组,即原双托村除外),浦泉村(第1组、2组、3组除外)。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招生7个班,每班45人,共315人。
三、入学条件及办法
1.凡年满6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2015年8月31日为准,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将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延迟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该段年龄人数过多,将按月确定就读人数,额满为止),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仍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注册入学。
2.今年将按下列顺序、条件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第一类:学校服务区内有户籍或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民营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子女(父母必须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提供:(1)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第二类: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子(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提供:(1)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产权证的可以提供购房发票原件,但必须是一年以上的发票原件);
第三类: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提供:(1)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劳动部门认可的务工合同或工商税务证明(经商注册一年以上和经商场地租赁合同)(4)社保卡(入社保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以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四、报名核证时间
适龄儿童的家长在6月26、27日带齐相关证件到大浦完全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核。来校时请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过期不候!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受学位的限制,不接受服务区范围外和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大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