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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浦镇 发布时间:2021-02-22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文件
浦政发[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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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镇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生产有关文件精神,以省市县相关文件为指导,以双季稻扩面为主攻目标,以遏制耕地季节性抛荒为基本要求,以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为重要手段,实行示范带动,突出抓好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工作,确保我镇粮食生产大镇地位不动摇。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粮食总面积要达到7.23万亩以上,总产3.02万吨以上,其中早稻面积2.56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1.71万亩,全镇3个国家粮食监测点及周边范围双季稻种植要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种植农户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育秧地膜等春耕备耕物资供应充分。鼓励农户使用自留常规稻种子,调剂余缺;同时推广再生稻种植,扩大双季稻面积。
(二)落实早稻集中育秧。有效解决一些农户因劳力短缺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会育秧、天气太冷不想育秧、成本太高不愿育秧等问题,确保双季稻优势区的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稳定早稻生产面积。全力做好5500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带动全镇1.42万亩早稻集中育秧面积任务的完成。每个村要有自己特色的集中育秧典型,办好至少1个秧田面积5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示范点。
(三)办好绿色优质高效示范片。在落实全市粮食产业协同创新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同时,结合项目办好绿色优质高效示范片。办好1个万亩示范片(三才、堰桥、长丰、大明楼村)和1个千亩示范片(托源村)要求面积达标,台账资料齐全,实行"六个统一"的标准化生产。
(四)严格遏制耕地抛荒。巩固2020年耕地抛荒治理成果,严禁出现新的抛荒,实行"不种地不得补贴,谁种植补贴谁"的补贴政策。各村要做好稻田抛荒摸底排查,承包农户无力耕种的一年性抛荒大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代耕代种,由代耕人享受补贴;对连续抛荒两年及以上的稻田,由发包方(村民小组)统一收回并流转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代耕代种。对遏制耕地抛荒实行村书记(主任)负责制,党政同责。辖区内出现5亩以上(含5亩)连片抛荒耕地的将严肃追责,在省、市、县督察中被约谈或通报批评的,取消该村当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五)抓好粮食监测点生产工作。有粮食监测点的岭茶、大明楼、太平村要把粮食监测点生产作为全年粮食生产重要工作来抓,能种双季稻的都要种上双季稻,力争全镇监测点双季稻面积100%。对于特殊情况如严重缺水等,不能种双季稻的高岸田,要种上一季稻或旱杂粮,严禁抛荒。
(六)做好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切实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要退出水稻种植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鼓励农户因地制宜,改种红薯、大豆等旱粮或棉花等经济作物。
(七)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一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根据市政府提出的粮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模式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统一",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积极引导粮食收购加工企业与种植大户签订订单收购。二是对粮食种植实行台账管理,便于粮食收购进行追根踪溯源。
四、早稻生产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粮食生产政策与台账落实阶段(2021年3月5日前)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惠民工程来抓。要通过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喇叭广播等宣传好粮食生产各类惠农政策;积极安排落实好早稻示范片与集中育秧点区域并做好到组与到户台账。3月5日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大浦镇将组织对各村进行粮食生产督察,检查各村粮食生产动员会议落实、宣传发动、示范片和育秧点的面积与主体台账资料落实情况等。
(二)春耕备耕、秧田翻耕与育秧物资落实阶段(2021年3月5日—3月20日)
各村要根据自己的粮食生产任务,统筹安排好早稻种植面积与旱杂粮种植面积,做好以下几点:1.积极组织村干部与生产主体等力量维修老化的基础水利设施,加固水库、塘坝,及时疏通各类主干水渠,解决早稻育秧与抛插的水源问题。2.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多措并举动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做好机具准备和检修等工作。3.组织发动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抢时间进行秧田翻耕,准备好早稻种子、肥料、农膜等育秧物资。4.动员种植大户提早进行大田翻耕,特别针对那些农机具不足的大户,要积极为他们与农机合作组织进行协调搭桥。5.抓好稻田抛荒整治,积极把区域内,特别是公路沿线和主要路段,常年性抛荒稻田采取不同措施抓紧翻耕。
早稻集中育秧与早稻抛插落实阶段
(3月20日-4月25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各村要做好育秧主体的服务工作,尽力帮育秧主体解决育秧技术、育秧水源等后顾之忧。在4月5日前将对各村进行一次早稻育秧完成情况与大田翻耕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育秧与大田翻耕工作进度较慢的村进行持续跟踪督查和通报,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育秧与大田翻耕进度差距较大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村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现场办公会,督办整改。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于4月10日-4月15日组织人员分组对各村育秧主体进行秧田现场验收,统计各村的早稻育秧面积,作为对育秧主体发放育秧补贴与奖励的依据;4月25日-4月30日对各村采用无人机航拍方式进行早稻抛插大田面积验收,作为乡镇万亩与千亩示范片奖励、种植大户补贴发放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的重要指示,成立大浦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帮助粮食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好粮食生产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粮食生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压实各级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种植大户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台账管理,把目标任务落实落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组建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组,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玚指导,帮助指导农户选种、育秧、施肥、用药,切实把住粮食生产技术关,确保全镇粮食生产高产丰收。
(三)落实政策引擎。把粮食生产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只增不减。对耕地地力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价格补贴、农机补贴等系列惠农补贴资金进行整合,加大奖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
(四)严格考核追责。对于3月初、3月中旬以及4月初的3次专项督查要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予以事前交办、事后督办,并分别形成督查通报予以下发。把粮食生产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绩效考核,各村从转移支付中拿出1万元进行粮食生产绩效考核,早稻种植完成面积占总种植面积70%以上的村100%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并另外奖励1万元;早稻种植完成面积占总种植面积50%--70%的村按完成比例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和奖励资金;早稻种植完成面积占总种植面积50%以下的村不发放绩效考核和奖励资金;对综合排名最后两名,且任务没有完成、被省市县督查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村,取消其当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先评优资格。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拿出30%进行粮食生产考核,完成70%以上的100%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完成50%--70%的按比例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完成50%以下不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衡东县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予以严格追责。
附件:
1、大浦镇2021年粮食生产与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分解表
2、大浦镇2021年粮食生产示范片、监测点、严格管控区责任人
情况表
3、大浦镇稻田抛荒摸底排查表
4、村干部包组责任人表
5、组长包户责任人表
大浦镇粮食生产示范片、监测点、严格管控区
责任人表
村 | 项目 | 镇级责任人 | 职务 | 驻村 责任人 | 村级 责任人 | 备注 |
三 才 | 万亩 示范片 | 许长城 | 党委书记 | 谭熙龄 | 陈少东 | |
堰 桥 | 唐爱日 | 胡朝晖 | ||||
长 丰 | 旷志雄 | 刘晓华 | ||||
大明楼 | 刘志华 | 刘永红 | ||||
托 源 | 千亩示范片 示范片 | 邓新文 | 镇 长 | 尹红武 | 李冬桂 | |
岭 茶 | 粮食 监测点 | 黄 忠 | 人大主席 | 刘 桓 | 雷明粒 | |
大明楼 | 文成伍 | 政协工委主任 | 刘志华 | 刘永红 | ||
太 平 | 黄 珂 | 专职副书记 | 陈启华 | 胡卫衡 | ||
三才村 | 严格 管控区 | 许长城 | 党委书记 | 谭熙龄 | 陈少东 | |
大明楼村 | 邓新文 | 镇长 | 刘志华 | 刘永红 | ||
浦泉村 | 黄忠 | 人大主席 | 邓 哲 | 李宇林 | ||
新石桥村 | 文成伍 | 政协工委主任 | 尹建平 | 李建明 | ||
新庄村 | 黄珂 | 专职副书记 | 黄 珂 | 邓水和 | ||
托源村 | 周栋 | 副镇长 | 尹红武 | 李冬桂 |
大浦镇稻田抛荒摸底排查表
村 (盖章) 村书记签字: 填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 民 小 组 | 农户姓名 | 抛荒 面积(亩) | 抛荒原因 | 复垦复种 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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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说明:1、该表以村为单位填报到组到户。2、农户姓名为抛荒田户主的姓名,抛荒田必须在4月30日前复垦复种到位。 |
大浦镇粮食生产村干部包组责任人表
村(盖章): 村书记签字: 填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村干部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组 | 备注 |
大浦镇粮食生产组长包户责任人表
村(盖章): 村书记签字: 填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组 | 户数 | 组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