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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草市镇 发布时间:2023-05-16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白班签到
第一条 白班签到为上午8:00以前,每天到签到截止时间由党政办负责收集表格,无特殊情况不补签。
第二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每个工作日都必须出勤并签到。
第三条 干部职工到县、到村开会、办事,需提前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由党政办备案,视同一次签到。没有报备的,不予认可。
第四条 每月白班每少一天,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直至扣完为止。每月白班签到少于15天的,停发工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晚班签到
第五条 晚班签到时间为晚上19:00-22:00,每天晚班签到截止时间由党政办负责收集表格,无特殊情况不补签。
第六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实行轮流值晚班和机动值晚班相结合。全月晚班累计不得低于8晚。
(一)轮流值班:按照《草市镇晚班值班表》,镇机关干部在每周值晚班当晚必须到岗到位。
(二)机动值班:在轮流值班的基础上,镇机关干部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晚班日期。
第七条 每月晚班签到少于8天的,每少一晚,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
三、周末值班
第八条 党政办杨铁辉同志负责每周末值班,每周六上午8:00之前到岗,下周一上午离岗。查实缺岗扣100元/次,迟到、早退扣50元/次。
第九条 党政办陈吉敏、段小虎、刘永康三位同志周末轮流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条 周末值班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政策等。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 党政办负责接听党政办电话(5368299),如出现不按时接听,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每次。
四、节假日值班
第十二条 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安排轮流值班。
第十三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表,提交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四条 缺岗扣100元每人次,迟到早退扣50元每人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书记审批。
五、会议考勤
第十五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镇里相关会议,缺席、无故早退的扣50元每人次;迟到的扣10元每人次。
第十七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县里相关会议,缺席扣200元每人次;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0元每人次;无故请人代会者,代会与被代会者均扣100元每人次。
六、工会活动考勤
第十八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该积极参与镇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工会活动的,不享受当次活动的补助和奖励。
七、突发紧急事件处置考勤
第十九条 面对突发紧急情况,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该听从相关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参与事件处置。
第二十条 无故不参加突发紧急事件处置的,扣200元每人次,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十一条 突发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
八、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为促使全镇各项工作快速、高效完成,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当服从镇领导的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 不服从党政成员、分管领导安排调度和查实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失职失责的,进行提醒谈话,并扣100元每人次。
第二十四条 受到书记、镇长约谈的,扣200元每人次;受到诫勉谈话的,扣300元每人次。
九、附则
第二十五条 以上扣除的金额从干部职工个人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由作风办当即开具收据,由财政所扣除责任金。同时干部考勤结果纳入镇机关干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草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