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衡东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草市镇
> 法规文件
来源:草市 发布时间:2022-05-18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力以赴防风险、治顽疾、压事故、保有序、惠民生,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草市建设,根据省、市、县顽瘴痼疾整治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路长制”“段长制”“点长制”全面建立,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实体运行、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镇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全力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亡人事故同比下降。
二、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交管站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牵头推动,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交管站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要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按照“谁部署、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交管站落实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责任管理。对各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底线工作、未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情况,追究“部署环节”责任;对部署后没按要求落实的追究“落实环节”责任;对落实后未按要求检查或检查后没有及时交办的追究“整改环节”责任;对整改后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没有控制风险的追究“验收环节”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镇整治办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严格按照《衡东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警示约谈或挂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交管站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和交管站绩效评估。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表扬奖励。对年内发生影响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给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以及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处理,具体考核办法由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负责制定。
(五)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两站两员”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