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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1
草市镇上班签到及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推动基层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变,按照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白班签到
第一条 2017年5月1日—9月30日白班签到为上午8:30以前;2017年10月1日—2018年4月30日为9:00以前。每天到签到截止时间由党政办负责收集表格,无特殊情况不补签。
第二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每月白班签到不得低于22次。
第三条 干部职工到县、到村开会、办事,需提前向党政办报备,视同一次签到。没有报备的,不予认可。
第四条 每月白班签到不足22天的多于15天的,每少一天,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直至扣完为止。不足15天的,停发工资,并由镇纪委立案。
二、晚班签到
第五条 2017年5月1日—9月30日晚班签到时间为完善19:10-21:00;2017年10月1日—2018年4月30日为18:30-21:00。每天到签到截止时间由党政办负责收集表格,无特殊情况不补签。到21:00由党政办负责收集表格,无特殊情况不补签。
第六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每月晚班签到不得低于12次。
第七条 每月晚班签到少于12天的,每少一晚,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直至扣完为止。
三、周末值班
第八条 党政办杨铁辉同志负责每周末值班。
第九条 党政办刘永康、董志红、单石玉、邓云杰四位同志周末轮流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条 周末值班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政策等。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 党政办负责接听党政办电话(0734-5368299),如出现不按时接听,从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
四、节假日值班
第十一条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安排轮流值班。
第十二条 所有机关干部、职工由党政办值班统一安排,提交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三条 无故缺岗扣200元每人次,迟到早退扣100元每人次。
五、会议考勤
第十四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镇里相关会议,缺席、无故早退的扣50元每人次;迟到的扣10元每人次。
第十六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县里相关会议,缺席、无故早退的扣200元每人次;迟到的扣100元每人次。
六、工会活动考勤
第十七条 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该积极参与镇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工会活动的,不享受当次活动的补助和奖励。
七、突发紧急事件处置考勤
第十八条 面对突发紧急情况,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该听从相关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参与事件处置。
第十九条 无故不参加突发紧急事件处置的,扣200元每人次。
第二十条 突发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等。
八、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为促使全镇各项工作快速、高效完成,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应当服从镇领导的统一安排。
第二十二条 不服从党政成员安排的,扣100元每人次。
第二十三条 不服从书记、镇长安排的,扣200元每人次。
九、附则
第二十四条 以上扣除的金额从干部职工个人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公示、兑现。同时干部考勤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