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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4
1、汛期实行24小时由领导轮流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防汛值班制度,汛期值班起止时间为 6月 24日至 7月 10日,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
2、汛期,全体领导和干部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关键时刻能随时保持联系。
3、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练掌握传真机基本操作技能,胜任防汛值班工作。
4、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及时,文明用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热情解答,不能当时答复的,就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要有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上传下达及时准确,严禁积压拖延。
5、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带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严禁在值班室内聚众聊天、喧哗或娱乐、玩手机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若遇特殊情况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待替换人员到位并移交后,方可离开。
7、值班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8、值班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应提前请假,找好替班人,并报告带班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人员空缺。
9、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10、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后果特别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草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