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草市镇生态公益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员非全日制用工的通知
为了加强草市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深入贯彻县委,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乡镇合并的要求和草市镇森林防火和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原高塘乡5人,草市镇16人,面向各村,重新组建,精简,完善为16人的生态公益护林员和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使之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森林资源守护神,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原则,采取严谨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林业工作的人员聘用到生态公益护林员和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10月22日
2、报名地点:草市镇人民政府
3、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体能测试、下午面试
4、考试地点:草市镇中学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仅限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2、身高165厘米以上。
3、年龄在20-55岁之间。
4、体重。(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5、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本人自愿参加。
四:面试及体能测试
1、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能适应森林防火工作。
2、面试内容:森林防火日常常识。(20分)
3、长短跑:1500米徒步跑合格标准为6分5秒,100米短跑15秒以内。(30分)
4、弹跳力:原地跳高50厘米以上,立定跳远1.5米以上。(30分)
5、俯卧撑:一次性30个以上。(20分)
五:公示与录取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对中途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安排等予以解聘非全日制合同。采用一年一定。
草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