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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草市镇 发布时间:2017-12-25
草市镇2017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按照“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干部管理”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考核办法。全年记账,年终对各村(居)干部进行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村级经费挂钩,工作业绩与工资报酬挂钩,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1、定目标任务:目标总分10 0分,其中考评分占70%,领导评分占30%。主要考核五个方面,其中党建工作(20分),美丽草市和“三农”工作(30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2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20分),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10分),各项扣分不超过该项基准分。
2、考核对象:村(居)支两委及成员。
3、奖罚措施
(1)村干部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跟目标管理考核分数直接挂钩,按照年终考核得分确定村干部绩效工资。
(2)年终各村(居)考核得分高低,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3)年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村,评为不合格村(居)班子,再考察该班子,采取纪律处分或调整班子成员等措施。
(4) 年终总结表彰奖励考核分数排名前六的村。
4、组织领导
考核由李远韶任组长,吴红波、肖松林、袁丹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年终,考核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审定。
5、考核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