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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3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稳步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村(居)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帐管理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湖南省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分账"导入村财系统数据审核完善工作的通知》、《衡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衡东县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加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结合我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际情况,特提岀如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各村(社区)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的管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归村级集体所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
(二)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管理的新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科学谋划、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序推进,最终实现村(居)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政经分离"。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成立白莲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爱军(负责社账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
副组长:曾风云、刘长清;
成员:刘若庸、向春姣、谭何易
会计:谭何易(负责日常财务处理、记账做账工作,编制会计报表、整理会计资料、"互联网+监督"平台做账、记账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
出纳:向春姣(负责村级项目实地核查、票据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
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确定一名报账员(原则上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负责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资料收集、日常报账、现金收支记录及银行日记账登记等。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衡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完善健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及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合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管理体系,推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规范报账程序。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般报账程序为:经手人取得有效原始票据(注明用途并签字)→证明人签字认可→报账员初审→监事会审核→理事长审批→报账员将审批好的原始票据上传→乡镇出纳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核→乡镇出纳通过系统付款→乡镇出纳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报账资料交乡镇会计在"互联网+监督"平台记账→乡镇会计将记账资料装订存档。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银行转账结算,各项支出应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附件方可报账,严禁白条列支。
四、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实管理队伍,明确工作人员,确定办公场所,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纳入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指导管理。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管理,对村集体经济村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和风险控制,提高村集体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应当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白莲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