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白莲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7


关于成立白莲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成立白莲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珂 镇党委书记

长:夏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志华、郭永奇、刘政、肖志庚、向立、肖东海、陈文玉、雷国为、王爱军、刘帅、曾风云、黄波、丁孟炳

成员:全体驻点干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村(社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专干、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学区办和各学校负责同志

一、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夏坤

长:陈志华、肖志庚、王爱军、刘帅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全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村落实属地责任;

2.负责农村地区防控专班信息汇总收集和上传下达工作;

3.加强与各专项工作小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4.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二、社会和村(社区)防控小组

组   长:陈志华

长:汪浩然、刘静

工作职责:

1.负责加强基层网格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健全防控体系,增强村(庄)应对疫情能力水平;

 2.负责督促各村强化重点人群服务,切实做好信息排查;

3.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三、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丁孟炳

长:李爱清、向荣峰

工作职责:

1.根据各村疫情状况、病情轻重缓急等分配医疗资源,优化畅通转诊机制,为农村高龄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服务;

2.统筹农村地区医疗资源调配,根据疫情状况合理匹配医务人员和必需药品,备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血氧仪等辅助治疗设备;

3.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4.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四、医疗物资保障小组

组   长:郭永奇  刘帅

长:黄波、曾风云、谭文林、廖桥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通用类防控医疗物资和药品采购、储备和保障工作,保障全镇医疗救治需求;

2.督促指导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储备相关物资;

3.监测辖区医疗物资市场价格,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4.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五、健康促进小组

组   长:向立

长:汪浩然、许鑫、蒋玉玲

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两节"期间返乡人员健康提示和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协调做好医疗保障服务;

2.指导各村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倡导村民少集聚少扎堆、少串门,深入宣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

3.指导各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六、农业生产保供小组

 长:王爱军

长:陈实、谢滔滔

工作职责:

1.负责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障农业生产运行,畅通农药、化肥、饲料等种植、养殖生产资料供应渠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稳定生产资料供应;

2.负责加强畜禽养殖及疫病防治,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保障畜禽产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3.扎实做好果蔬等农产品生产供给,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产品相关信息,打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协调解决农民生产、外销矛盾困难;

4.加强田间生产管理指导,指导村民有序应对寒流降温、大风、大雪和低温寡照等灾害性天气,科学开展冬小麦田间管护,尽量减少疫情对夏粮收成影响;

5.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七、基层动员组织小组

组   长:肖志庚

副 组 长:龙瑞钰  尹子昂

工作职责:

1.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号召镇村党组织、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镇村两级志愿者服务队伍,制定志愿者下沉到村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到村工作;

3.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八、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肖东海

副 组 长:龙瑞钰  

工作职责:

1.对各村、各专项工作小组和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失职失责行为;

2.完成专班交办的疫情防控其他工作事项。



白莲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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