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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协议》的协议

来源:衡阳忆乐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25

甲方:衡阳忆乐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永旺路

乙方: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宁国南路

衡阳忆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甲方)与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乙方)于2023年5月22日签订了《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协议》。由于企业投资计划的调整,原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2023年5月22日签订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协议》。双方权利和责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衡阳忆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马超杰

 

乙方: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徐有朝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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