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贯彻落实《意见》三年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股      发布时间:2022-11-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市监局的指导下,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最大责任,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竭力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好的食品安全保障。现将三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果蔬种植基地271个,畜禽规模场435个,水产养殖场148个,定点屠宰点5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3家,食品流通单位1621家,餐饮单位750家(含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18家)。

三年以来,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揽下,在全县17个乡镇和22个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坚持“严监管、重服务、强执法”的监管理念,坚持从源头抓起,努力构建起“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网络,近年来,全县从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20192020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省市先进行列。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

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工作部署到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常,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解决了多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县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题调研,进一步掌握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市监工作的副县长任食安委副主任,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了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的需要,重新调整了县食安委的成员单位及县食安委组成人员;制定了《衡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了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是基础保障到位。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我县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经费投入,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县财政经济紧张的情况下,2019预算资金490万元,2020年预算资金576.66万元2021年预算资金403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基层协调能力建设到位。加强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021年,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各乡镇行政一把手任食安委主任,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职任食安委副主任,兼任食安办主任。全县17镇食安办专职人员86名,协管员257名。

(二)强化日常监管,牢牢把好食品安全各道关口

1、把好农产品源头治理关。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管出来两手硬。抓源头,推进健康种植养殖、绿色防控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强化农业投入品闭环管理,切断有害物质进入农田污染餐桌的链条。抓过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证、检测、追溯和应急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一是落实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全县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省级龙头企业已全面纳入“身份证”管理平台,目前已纳入企业共19家,其中绿色农产品企业10家、地理标志产品企业8家、省级龙头企业6家。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均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成注册;3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成功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建立了1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点。三是推进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建设。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已向省厅承诺于今年12月底前通过“双认证”,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开展,已落实资金111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制定,招标采购已经完成,正在积极施工中,有望于年底申请考核验收。

2、把好食品生产经营关。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拉网式检查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确保群众日常饮食安全。食品生产主体 135 家次,经营主体828家次 ,小作坊70家次,米粉小作坊10家次,发现隐患175个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43份。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在全县农村食品流通企业全面推行“四项制度”,规范食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下架不合格食品。认真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共排查冷链食品6360公斤,进修环境样本、包装物监测662次、核酸检测人员次数1028人次。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全面强化全县餐饮单位监管,重点检查健康证、卫生设施、食品原料进货等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车辆320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约548,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198份。四是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紧扣全县实际情况,着力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98,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排查风险隐患39条,收到企业自查自纠报告76份,整改问题124个。

3、把好校园食品关。2019年以来,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0台次,对全县223家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到全覆盖检查;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率、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持证率等均得到大幅提升;城管执法部门共制止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摊贩200余起。2020年共投入资金588万元,新建草市高塘完小、吴集栗木完小学生食堂,改善和维修食堂22所。2021年共投入资金590万元,新建霞流中心幼儿园、荣桓中心幼儿园学生食堂,改善和维修衡东八中、洣水实验中学、衡东欧阳遇中学、新塘中心幼儿园、红桥中心幼儿园等学校食堂。县财政投入资金170万元为县直学校、乡镇完小以上学校学生食堂安装监控系统,目前完小以上学校学生食堂“明厨亮灶”率达100%。

(三)强化行政执法,高压严打食品违法行为

筑牢风险防控底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护苗行动”、“护老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利剑行动”、“白板肉”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201920226月,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2起移送案件2起,罚没款182.4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价值8000余元。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县食安办牵头、各部门合力出击、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治理格局。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和协同作战机制,合力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检测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覆盖

三年来,共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3374批次,合格率97.5%;快速检测种植业蔬菜水果农药残留13699批次合格率99.3%;非洲猪瘟进行专项监测900份,禽流感专项监测400份;养殖业“瘦肉精”监测5255批次,合格率100%;建立了一家A类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顿。

投入69万元在原质监局实验室基础上装修建成微生物室验室,在7个乡镇市监所和2个农贸市场建立了食品安全快检室。申请国家建设资金300万元,建成“优质粮油工程”实验室,2019年通过了验收。

(五)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2019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3.15”、 “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共印制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8万余份、宣传资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展出图片300余张。二是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累计参训人员达8000余人次。三是利用电视、报刊开辟了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四是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共发放张贴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500余次,开展野生蘑菇宣传教育课500余堂,在电视台及衡东宣传上发布防控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警示。五是在学校开展应全县完小以上学校都举办了食品中毒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学校食品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县每年春秋季组织县市监、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大检查,食品安全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明厨亮灶”率未达到100%。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218家,目前实行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但还有个别学校目前还没有实行“明厨亮灶”,离“明厨亮灶”全覆盖的要求尚有差距。二是学校生活饮用水未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县内大部分学校饮用水采取直饮水、或桶装饮用水配送的方式,生活用水采取使用自来水或自打水井供水的方式但部分学校直饮水没有及时送检,不能出具检验报告单三是部分学校食堂分区布局不规范。部分学校、托幼机构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时,未征求市监部门的意见,仅从美观和方便的角度,请建筑部门搞了一个施工设计图,但没有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工艺布局不合理、加工流程不顺畅、功能分区不明显,从而导致生熟混放,交叉污染,清洗消毒不彻底的安全隐患

改进措施:要把好行政许可关,加大监管力度,力争到2022年底,学校及托幼机构持证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加强学校饮用水及生活用水的管理,对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必须做到检验合格,自供水井必须加盖上锁;市监部门与教育部门加强衔接,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时,市监部门提前进行指导,共同参与施工设计,确保食堂分区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年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办理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例不,办理涉刑食品案件不多。市监局由原工商、质检、药监以及食安办合并组建,中途又加入盐业、发改、商粮等多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到目前为止还在不断改革完善中,由于各个系统执法模式、执法领域、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更多的办案手段,也没有追根溯源,将小案办成大案的钻研精神。

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机制,明确事权划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培养出一支业务精干的行政执法队伍,杜绝办理“人情案”、错案;要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重拳出击,办理一批食品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

(三)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经费非常短缺。由于基层监管人员、经费、设备投入不足,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仍然薄弱,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食品工作监管点多、线长、面广,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

改进措施:加大对食品检验专业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县财政要加大对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抽检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基层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强化食安委成员部门配合协作,定期研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大力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测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危害较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强化日常快速检测和监督性检验检测,强化检验检测结果运用,及时发布检验检测通告和消费警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确保后续处置率100%,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检测分析、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危害。

(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食安创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衡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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