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水单位、城市公共饮用水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验收
详细信息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对供水单位、城市公共饮用水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验收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领域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二级事项 | 对供水单位、城市公共饮用水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验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全文 ;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年第80号) 全文;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令、卫生部令1996年第53号)全文。 | ||
公开主体 |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