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处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处罚程序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996〕第65号)
公开主体 衡东县城市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