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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9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查找影响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全力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即日起,衡东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1.对企业周边环境不闻不问、漠淡视之,该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2.办事拖拉,办结超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3.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以权谋私,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的。
4.监管缺失,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违反企业“赋码”保护机制擅自入企开展公务活动,滥用行政执法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让行政处罚代替行政审批的。
5.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兜圈子;故意为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该办的事卡着不办的。
6.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滥用审批权,该审批不审批,无理由多设附加条件,或用兜底性条款变相增加审批服务条件的。
7.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各种不法行为扰乱企业周边环境的。
8.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9.服务态度恶劣、工作纪律涣散的。
10.其它破坏营商环境、损坏企业及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行为。
二、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0734-5235903
2.来信来访举报:衡东县纪委监委119室(衡东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竭诚受理,快速核查、快速处置、快速办结、快速反馈,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衡东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